“真不地道!”山东济南,一男子开了3年的面馆,小碗面的定价为9元,没想到,隔壁开了家门头跟他一样的面馆,定价为3.8元,导致顾客都去人家店里吃了,他的店铺冷冷清清,男子上门讨要说法,没想到,对方却称她是总代理,拿货合法合规,网友:这不就是损人不利己的事? 陈先生的“电厂二板面”面馆已经做了三年,小碗9元,大碗10元,价格中规中矩,味道稳定,积累了一批回头客,这个面馆走的是加盟模式,陈先生一直按照流程从总代理朱女士那里拿货,起初,两人的合作比较正常,生意也算顺利。 不久前,朱女士在陈先生隔壁开了一家新店,用的品牌和门头设计都跟陈先生一模一样,她刚开业就推出低价,小碗只要3.8元,大碗4.8元。 相比陈先生的定价,这个价格可以说非常有吸引力,很快,原本属于陈先生的顾客开始大量流向新店,陈先生的生意受到很大影响,饭点时店里变得冷清不少。 原来朱女士在开店前,曾到陈先生的面馆打听经营状况,详细了解了当地的客流、人气和生意细节,随后她在隔壁迅速装修,挂上同样的招牌,让消费者很难分辨两家有什么不同。 两家店实际挨得很近,打出的品牌又一样,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很容易以为两家本就是一起的。 这里涉及到明显的法律风险,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不能通过类似招牌、品牌名称等方式让消费者混淆,如果新开的店铺和现有店铺高度相似,而且只隔了一道墙,很容易让人误解成同一家或有关联,这种做法不符合市场竞争的规矩。 朱女士在价格上也有天然优势,作为总代理,她拿货成本本来就低,再加上资源更丰富,这样低价销售,很快就让竞争变得不平等,对于普通加盟商来说,如果总代理都可以这样直接下场抢市场,不仅会损害原有加盟商的利益,也容易让整个品牌体系变乱。 除了混淆和低价竞争,麻烦还在于产品本身,品牌方发现,虽然朱女士用了“电厂二板面”的招牌,但她没有用总部规定的核心工艺或配方。 对于连锁餐饮品牌来说,统一的味道和出品才是品牌的根本,如果只是挂了个招牌,实际产品却不一样,不但损害了品牌形象,也让消费者对品牌产生误解,总部担心这种行为会影响市场信任,所以也选择用法律手段处理。 朱女士的做法暴露出加盟体系里的一些结构性问题,在代理、加盟关系没有细致规范时,出现内部恶性竞争并不罕见,品牌方如果缺乏有效监督,也很难保护各自的利益。 慢慢地,类似陈先生这样的加盟商可能会失去信心,甚至放弃经营,这样不仅影响了个体商户,也破坏了整体的市场环境。 陈先生无奈之下,只能通过法律和媒体寻求解决,希望能维护自己作为加盟商的正常权益,与此同时,总部也同时把朱女士告上法庭,希望能保护自己的品牌和商业机密不被滥用。 餐饮品牌在发展加盟业务时,清晰的权责界限和市场规则特别关键,谁占据上游,就该合理利用资源,不能随意压制下游商户。 这次事件也让大家重新思考,品牌经营的公平和正当竞争有多重要,只有品牌方管理到位,规则清晰、合理,加盟商才能安心经营,品牌才能在市场上持续稳定地走下去。
“真不地道!”山东济南,一男子开了3年的面馆,小碗面的定价为9元,没想到,隔壁开
治愈系萌主
2025-05-22 18:3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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