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吧,细想一下就挺有意思。女性主动,男性拒绝,怎么最后反倒成了男性的错? 这逻辑,就像你去商店看上一件衣服,试穿之后觉得不合适没买,结果售货员告你侵犯了她衣服的权益。 这里面的关键点在于“违背妇女意愿”。 究竟是谁的意愿? 女性最初的意愿是发生关系,男性的意愿是拒绝。 怎么到最后,变成了违背了女性不想被拒绝的意愿? 法律得讲证据,得讲逻辑。不能因为一方哭得梨花带雨就判另一方有罪。 这就好比投资,不能因为你预判市场会上涨,结果下跌了,就说是市场错了。 得琢磨一下这事儿背后的深层原因。 是不是某些地方对“违背妇女意愿”的理解出现了偏差? 或者,是不是有人在利用规则的漏洞? 这值得好好讨论。 规则是死的,人是活的。 别让好心办了坏事。
这事儿吧,细想一下就挺有意思。女性主动,男性拒绝,怎么最后反倒成了男性的错?
裴奕迅说农村
2025-05-19 13:5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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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6xxx55
你认为法官判罚不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