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夏天,25岁的翟曼霞被押到刑场时,整个人都懵了。 她穿着从国外带回来

历史看兴衰 2025-05-18 23:53:08

1983年夏天,25岁的翟曼霞被押到刑场时,整个人都懵了。

她穿着从国外带回来的碎花连衣裙,脚上还套着凉鞋,可法警的步枪已经对准了她。

她突然仰头冲着天喊:“我到底犯啥罪了?凭啥非得要我命?”

枪声一响,她倒在泥地上,血染红了衣服下摆。围观的村民吓得直往后缩,有人捂着眼睛念叨:“活该!谁叫她瞎折腾。”

这姑娘死得冤吗?得从1983年的社会风气说起。

那时候全国搞“严打”,打击犯罪跟刮风似的,有些现在看不算啥的事,当年能要人命。

街上男男女女都穿得灰扑扑,喇叭裤都得偷偷穿,要是哪家闺女穿裙子露出膝盖,街坊能戳断她家脊梁骨。

翟曼霞偏偏撞在这枪口上。她是从国外回来的,父母是知识分子,早年送她出国念书,没想到她带回来一身“洋毛病”。

回国那年她23岁,正是爱打扮的年纪。她把行李箱里那些花花绿绿的衣裳全抖搂出来,什么露肩短袖、包臀短裙,配着塑料凉鞋在街上走。

大夏天热得慌,她干脆穿着泳装去河边游泳,白花花的大腿晃得村里老头直捂眼睛。

邻居王大妈见人就说:“这丫头在外国学坏了,穿得跟狐狸精似的!”

要光是穿得怪,顶多挨点骂。要命的是她谈对象太随便。

她在国外待久了,觉得处对象就是俩人看对眼就行,合不来就分。

从16岁到25岁,她换了18个男朋友,每回分手还要跟小姐妹说:“这次是真爱!”

这些事传到街坊耳朵里,就成了“搞破鞋”“乱搞男女关系”。

居委会张大婶往她家门上贴纸条:“再乱搞送你进局子!”

那时候有个罪名叫“流氓罪”,听着吓人,其实啥都能往里装。

男的冲姑娘吹口哨能算流氓,女的穿得时髦也算流氓。翟曼霞被抓那天,警察指着她衣柜里的泳衣说:“这就是你勾引男人的证据!”她梗着脖子顶嘴:“我在国外都这么穿!”警察冷笑:“这儿是中国!”

开庭那天特别热闹,法院门口挤满了看热闹的。有人揣着瓜子边嗑边说:“听说这女的搞了二十多个男人?” 其实她才谈了18个,但传着传着就翻倍了。法官念判决书时,她突然站起来喊:“我就是正常谈恋爱!”法警一把按住她,法官敲着法槌说:“伤风败俗,影响恶劣,判死刑!”

那年月判死刑快得很。从被抓到处决不到三个月,她爸妈连申诉信都来不及写。

枪毙那天,她妈瘫在屋里哭,她爸把闺女带回来的洋装全烧了,火苗蹿得老高。

后来村里人教育闺女都说:“别学那个姓翟的,穿得骚死得快!”

现在看这事荒唐,当年可是正经判例。那时候“严打”指标定得高,有些地方为完成任务,把男女关系问题往死里判。

有个统计说,1983年全国判了2.4万死刑,里头不少是“流氓罪”。像翟曼霞这种又穿得少又换对象勤的,简直是撞枪口上的典型。

她死后十几年,“流氓罪”才从刑法里去掉。现在小姑娘穿吊带裙上街没人管,谈多少次恋爱也没人举报。

这事给现在的人提个醒:自由是有代价的。翟曼霞要晚生三十年,可能就是个爱打扮的普通姑娘,顶多被家里催婚。

可她在1983年穿泳装、换男友,就成了必须消灭的“坏分子”。

她的死不是因为她有多坏,而是那个年代容不下不一样的人。

就像现在人说的:“时代一粒灰,落在个人头上就是座山。”只不过这座山,把她活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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