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闵行一26岁女子在出租屋洗脸时淹死在盆里,家人连夜赶到上海,向房东索赔60万并堵在房东楼下,双方争执过程中,房东打电话报警,称自己楼下有一群恶霸,究竟谁的行为违法了?网友:“不是谁死谁就有理”! 麻烦看官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2018年9月6日,上海闵行区古美路派出所接到一起特殊的报警电话,一名26岁的女性租客在出租屋卫生间内突发疾病,面部浸入洗脸盆后不幸溺亡。 事发当天,其丈夫多次拨打电话无人接听,赶回家中后发现异常,立即联系房东开门查看,但为时已晚。 死者家属从外地赶到上海后,向房东提出60万元赔偿要求,他们认为虽然女儿是因病猝死,但事故发生在出租屋内,房东应当承担部分责任。 房东则坚持房屋设施完好,事故纯属意外,仅愿出于人道主义给予2000元慰问金,双方协商未果,家属采取围堵房东住所的方式施压,导致房东报警求助。 最可气的是,本来是死者家属和房东的争端,可死者家属却不讲理,第二天带人去把房东邻居家的门给砸了,邻居无奈报警,警察来了死者的妈妈还理直气壮:“是我砸的,我手都打出血了呢!” 这是这关邻居家什么事儿呢?这不就是祸从天降吗?对砸邻居家门的理由,死者家属的理由非常令人无语,因为他们家里死人了,所以有情绪,发泄到了邻居的门上,大家都要理解,不理解不行。 按照死者家属的诉求,他们女儿死的冤枉,房东要承担他们一家人在上海的食宿,还要求房东抚养女儿留下来的孩子,直到18岁成年,并且给死者父母60万的赔偿! 这些要求就算是身经百战的警察,也听的目瞪口呆! 经法医鉴定,死者系因突发疾病导致意识丧失,面部浸入盛水容器后窒息身亡,警方调查显示,出租屋内的卫浴设施符合安全标准,不存在安全隐患。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私人住宅不属于公共场所管理范畴,房东若无过错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除此之外,死者家属要赔偿邻居修门的费用。 这起事件引发社会广泛讨论。法律界人士指出,维权必须依法进行,采取过激手段可能涉嫌违法,类似围堵、威胁等行为,不仅难以实现诉求,还可能构成敲诈勒索或寻衅滋事。 有网友一举反三,指责这对老夫妻不讲理,如果在马路上死了,是不是还要公路段负责?非要找个单位赔偿吗?家人死在地球上,是不是全体地球人都得赔钱啊? 还有人建议房东反咬一口,租客死在家里,这都成凶宅了,这个损失先让那家人赔了再说! 对此,大家觉得到底谁对谁错呢?#夏日生活打卡季#
真是什么钱都敢收!近日,上海一分局民警祝某因为收受贿款200余万,被判处有期徒刑
【4评论】【7点赞】
用户14xxx98
房东因受到恐吓,心脏病发作,住院,神经紧张,抑郁,等等,向租客亲属索赔6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