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炸了!”江苏的苏女士给孩子喂粽子,孩子吃到一半,说吃出了个东西,就给吐了出来。“粽子里面能有什么东西?”,苏女士将吐出的东西放进碗里,用手摸了摸,仔细撕开一看,居然是一个创可贴,还能看到血迹。真的是恶心到家了!
有的网友评价评论,吃出创可贴,这是历年来看到的最恶心的事情,没有之一。
想想也是,食品安全是个大问题,能从食品里吃出各种各样的东西,如:烟头、蟑螂、卫生纸、手指甲盖、啤酒盖……
这些都是无法容忍的,而创可贴,尤其还带着血迹,恶心不说,会不会有细菌,会不会传染疾病,可是安全隐患。
对于出事的粽子企业,目前也发出说明公告,处理方案是全部下架本次枣粽产品,同时告知消费者可以选择就近门店进行退换货,并获得相同金额的额外补偿。
无论这个事情多么恶劣,涉事企业能这么做还是可以接受的,至少有个解决的态度和方案。但是这背后出现的安全问题,绝对是零容忍,应该一查到底,彻底整改。
那么对于孩子吃到创可贴的苏女士来说,从法律上该如何维权呢?
一、第一时间给孩子进行检查,看看有没有感染,该住院观察就住院观察,不要疼惜费用,由此产生的各项检查费、住院费等,让涉事企业来承担。
二、要求涉事企业给赔礼道歉!毕竟吃到创可贴,恶心到家,精神必然不可承受,要求赔礼道歉一点也不过分。
三、要求退款!涉事企业销售的粽子存在质量问题,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该退款。
四、要求赔偿1000元。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面里面有创可贴,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属于“异物”,均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又进一步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由于粽子只值不了多少钱,最高限才1000元,所以涉事企业赔偿1000元符合法律规定。
不要以为赔偿了事就能解决问题,如何保障食品安全才是该做的事情。
对于这样不负责的企业,建议相关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和处罚,这样才能还给消费者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