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贵州一民政局门口,一个男子背着婴儿和妻子办理离婚。 这不是两人都愿离婚,而是妻子要离婚,理由是丈夫给不了她想要的生活,从丈夫身上看不到未来。 实际上是在妻子生了小孩后,丈夫一个人跑外卖挣钱,应付不了家里的一切开销。说到底就是钱的问题。 对此,我想说,作为夫妻,为何非得要丈夫一个人挣钱来养家不可呢?这不应该是二人共同挣钱来养家吗?当然,孩子小,才两个月,妻子得在家带小孩,自然不能出去挣钱,可等孩子稍大些,要么把孩子交给父母带,要么妻子边带孩子边工作。 不过,现在的年轻人,一般都是把孩子交给父母带。而这对小夫妻才30来岁,父母应该才50多岁,带孩子应该没问题的。所以,不管怎么说,也不应因为这个理由而离婚的啊!夫妻之间,不能只同甘不能共苦,必须得同甘共苦才是啊!再说了,你们都有了孩子,你们要是离婚了,对孩子的影响有多大,你想过吗? 我觉得这位妻子这么做是大错特错!她的正确做法既然成了家,有了孩子,就应尽力和丈夫一起把这个家搞好!
5月9日,贵州一民政局门口,一个男子背着婴儿和妻子办理离婚。 这不是两人都愿离婚
睿评趣事
2025-05-11 09: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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