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9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老人在被行李箱绊倒后去世,

小美美说社会 2025-05-10 22:49:12

2021年1月29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老人在被行李箱绊倒后去世,行李箱主人不担责”的典型案例。 2019年3月,在北京西站的二楼,一名老人在赶火车时,被一个行李箱绊倒,经过15天的治疗后不幸离世。老人家属认为行李箱的所有者存在重大过错,将她告上法庭,索赔62万多元。 法院经查看视频,刘先生和其母亲王老太俩人在赶往检票口时发现走错路,急忙回头刚好撞上了身后刘女士的行李箱,重心不稳摔倒在地。 2020年9月29日,丰台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原告不服上诉,2020年12月,北京市二中院二审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持原判。 一审丰台法官刁彤:刘女士无法预见突发情况,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丰台法院说,守序者不应被苛责。 而出现同样的事件,青岛的王先生要赔偿对方7万元,截然不同的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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