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青岛“安全距离”事件中的男子王某并没有错,我想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赔偿70000元给女子刘某。 按理来说,刘某边打电话边走路,然后又突然转身往回走被王某撞倒受伤,这事儿怪不了王某呀!要怪就怪刘某边打电话边走路,注意力不集中。 至于法官以王某走路没有保持安全距离为由判他赔偿,这种说法很扯淡,我查了一下资料,目前,中国法律对行人必须保持安全距离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既然如此,法官以王某走路没有保持安全距离为由,判他赔偿7万给刘某就是无法可依,王某完全可以拒绝。 要是换了我,绝对不会赔,凭什么没有过错方要赔偿给过错方?难道就因为刘某是60岁的老太婆?难道她受了伤,会哭会闹就有理了? 真是想不明白,王某为什么要赔偿,难道不赔偿会被强制执行吗?会坐牢吗? 说到底还是太懦弱了! 赔了7万也许王某承受得起,但是开了这样的先例,对全社会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却不是他一个人能承受得起的。
我认为,青岛“安全距离”事件中的男子王某并没有错,我想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赔偿700
华强娱看事
2025-05-10 21: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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