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瓜]辽宁大连,一大妈走路撞上了电线杆,女子额头出了很多血,去医院缝了四针,医生说还会留疤。女子向电网公司索要赔偿,可工作人员却说,电线杆它是公共设施,它固定的矗立在那里,是女子不看路,况且保险公司也说是不用赔的。 大妈却说,电线杆的角铁太低了,突出来了,有安全隐患。律师也说,电网公司和女子都有责任,至于各自承担的比例,可由法院来判。 张大妈就比较闲,没事就喜欢打扮打扮弄得干净利索的出门逛街或者买菜,某天她和平常一样出门买菜,再去菜市场的路上还碰到了老熟人--赵大爷,他也是去买菜的,两个人便同行 风和日丽的天气,清爽的风,再加上买菜的路人有人说话,张大妈的今天的心情那别提有多“美丽”了。 但是很快她的心情就不“美丽”了,张大妈和大爷聊的投入,两个人都没有注意到路口的电线杆,张大妈脑袋一下碰到电线杆上固定的角铁上去,然后向后跌了踉跄。她“哎哟”了一声,额头一下就见了红,血顺着眼角流到了嘴边,张大妈才知道自己出血了。 同行的张大爷也是吓的不轻,这菜也买不了了,只能搀着张大妈前去医院处理。到了医院,医生为张大妈做了缝合处理,她也是个敞亮人,本来觉得没什么但是听到医生说,“伤口不小,缝合后有可能会留疤的的时候。”她心里特别不痛快。 她并不觉花点医药费算什么损失,而是自己平时就比较爱打扮,爱美,结果最后头上弄了个伤痕,她有点接受不了。 由于心里的不平衡,思来想去,她认为“电线杆”有责任。并且找到了负责那根电线杆的电网公司,向对方说明了前因后果,并要求赔偿,可负责人听着差点笑出声来。表示电线杆没有腿没有手的就那样立那里,您撞上去怎么能将责任推给我们电网公司呢。 而张大妈则说:“你们的角铁高度设计不合理,如果我是装在电线杆上最多额头肿个包,但是装在角铁上,我挂了彩,角铁高度再低一些,就伤到眼睛了!” 双方争执不下,张大妈决定“刚”到底,还专门托人找来了专业的律师“助阵”,并通过律师的专业分析认定这是建筑物致人损害的情形,然后又多次通过小区居委会的调解协商,虽然终于让电网公司承认在建筑物上确实需要加以改造,但是仍然没有促成意见统一。 张大妈表示之后可能会走法律途径解决。 对此你怎么看?
[胡瓜]辽宁大连,一大妈走路撞上了电线杆,女子额头出了很多血,去医院缝了四针,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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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0 21: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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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0xxx30
电杆角铁凸出来了,高度不足,碰了人头部。当然负责任的。
杨玉颖
电线杆没有预留出安全距离。参照青岛,必须赔偿。
中国心
走在路上跌倒都可以告公路局了
用户10xxx97
必赔
大锋
巨婴症已经传染到全中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