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魏振海在西安北郊草滩被执行死刑,临刑前他跪地仰天大笑,毫不恐惧。魏振

北极熊看社会 2025-05-10 14:58:56

1990年,魏振海在西安北郊草滩被执行死刑,临刑前他跪地仰天大笑,毫不恐惧。魏振海16岁时就因砍伤人而入狱5年,出狱后,继续抢劫、杀人、贩毒、盗窃名贵药材等多年,罪行更加严重,被判处死刑,临刑前5天,他竟然成功越狱,在社会上继续作恶,两年后,再次被抓获,终于走上了刑场。 

魏振海,1963年出生于山东省郓城县,家中排行老五,兄弟姐妹八人。由于家庭经济困难,他随父亲迁至西安道北地区,这一区域以外来人口多、社会秩序复杂著称。魏振海的童年和少年时期缺乏有效的家庭教育和管束,他早早辍学,加入街头混混,行为恶劣,常与人发生冲突。

据百度百科,魏振海在西安中学读书期间,因打架斗殴被学校多次警告,16岁时因一次严重暴力事件彻底走上犯罪道路。1979年,他试图强行进入一所学校,却被门卫拦下,愤怒之下,他掏出水果刀连刺门卫七刀,致其重伤。这一行为震惊了当地,警方迅速介入,将他逮捕。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他5年有期徒刑。

1984年出狱后,魏振海并未改过自新,反而愈发猖狂。他开始纠集一批有前科的同伙,从小偷小摸升级为持械抢劫和杀人。1985年6月,他伙同金林、张谨玉在西宁火车站市场盗窃价值4万余元的冬虫夏草等名贵药材,运回西安销赃获利1.8万元。次年,他跨省作案,在河南许昌因争抢饭馆凳子持刀杀人,在四川峨眉山因琐事又杀害一人,甚至为维护权威将团伙成员推下悬崖。

1986年10月20日,魏振海在西安小寨东路省军区家属院犯下震惊全市的案件。他穿着警服冒充公安,进入居民家中,抢走3.6万元巨款,并持枪杀死女主人廖苇丽及前来串门的孕妇魏文华。此案后,他为灭口,又诱骗王爱琴、赵小宛及其丈夫崔恭芳至偏僻处杀害,并将尸体抛入渭河。这一系列罪行使他成为西安警方重点追捕对象。

1987年6月30日,警方通过卧底线报在尚德路将魏振海抓捕,罪名包括多起抢劫杀人案。他被关押在西安某监狱,等待死刑执行。然而,1988年3月28日,他成功越狱,成为新中国成立后首个越狱成功的死刑犯。据维基百科,他利用狱中关系,谎称有百万巨款收买两名狱友协助,趁夜深人静时撬开牢门,翻墙逃脱。

越狱后,魏振海如幽灵般消失,陕西省公安厅迅速成立“缉捕指挥部”,全国通缉。1989年11月25日,他再次作案,闯入西八路一个体户家中,抢走13.8万元现金,并杀害岳德林。为逃避追捕,他用手榴弹炸死两名追捕警察,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此案曝光后,西安市民谈之色变,警方加大力度布控。

1990年1月29日,转机出现。一名教师报案称自家窗户被子弹击穿,警方顺藤摸瓜,发现子弹来自魏振海手下谢峰的住所。当晚,警方抓获谢峰及其同伙,撬出魏振海的藏身线索。次日,魏振海不知谢峰已被捕,前往其住所,遇上埋伏的警察,被当场擒获。

1990年3月8日,西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魏振海案。检察官罗列其罪行:11条人命,包括无辜妇孺、警察和同伴;多次持枪抢劫,涉案金额超十万元;非法持有枪支、手榴弹,袭击警察。受害者家属在旁听席上怒目而视,庭外市民围观,气氛紧张。魏振海拒不认罪,甚至在认罪书上写“我没杀人”,但证据确凿,法院判处他死刑立即执行。

3月20日,陕西省体育场举行公判大会,数千市民见证。魏振海被押上台,胸前挂着写有姓名和罪行的牌子,面无表情。公判后,他与同伙谢峰、王玉安、郭公道被押往北郊草滩执行死刑。据搜狐新闻,临刑前,他跪地仰天大笑,高喊“不甘心”,随后被枪决,结束了他罪恶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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