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荔湾区一对60多岁夫妻提前立下遗嘱:百年后,所有房产,积蓄归女儿所有,与女婿没半毛钱关系。 原因是女儿女婿结婚8年感情一直不好,而且发现女婿对岳父岳母的财产早就“心怀不轨”,担心以后分割财产。 父母财产立下遗嘱归属于自己女儿无可厚非 问题是,既然感情不好离了不是更好?女婿这么贪图女方家的遗产,这种情况你们就担心女儿以后的自身安全?因为女儿一旦有什么意外,到时候女婿是可以分配遗产的,这个问题夫妻俩有没有考虑过?不是你立下遗嘱就万无一失,凡事要往其他方面多考虑一下。最好就是离了,情愿现在给些补尝女婿也比以后纠缠不清的好。
广东广州,女儿和女婿关系不和,女婿又一直觊觎自己的财产,65岁的黄女士和丈夫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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