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VPN可以隐藏真实IP地址
发的内容显示国外IP
不见得人就在国外
多年前就有的常规操作
(这些年那些网黑/水军也不代表就在国外)
(二)
即使是落地签也是有流程的
包括但不限于:提交材料/交费/申请许可等
所以
强执案件中被执行人也不是说走就能走
能出去的
早就是提前规划好了
就如同离婚诉讼案中
婚内出轨也不是当事人发现时才开始的
……
(三)
当事人
认知不同+掌握不同的信息差
案件的走向就会不同
(四)
你的早晨是伦敦的深夜
纽约的午休是北京的凌晨
全球化的真相是
你永远在错误的时间清醒
当美国律师说“明天给你反馈”
他的“明天”是你的后天
德国人坚持用传真签合同
美国人非要电子签
中东客户突然发来WhatsApp语音
此刻你只想召唤联合国维和部队
……
[二哈][二哈]
其实
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
某种意义上来说
律师的生命在于熬夜整理经验
(五)
当所有人都能访问相同信息时
“信息处理能力”和“行动速度”成为新的分水岭
真正的差距
不在于“知道什么”
而在于“能用知道的东西做什么”
今日案例观后感
2025.04.25🖋️諾•BJ
每当我啃完一个案例
脑内宇宙就“~嘭~”地炸开
那不是头皮屑
是金灿灿的灵感烟花🎆
[比耶][比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