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老赖 老赖,是个新名词,即欠债不还者。 欠(借)钱不还,有多种原因,有的因过去市场恶性膨胀,银行又发明“相互担保”,致创业者陷入你为我担保,我也为你担保的互保恶圈,而银行放款也不做考察与评估,为了完成任务,赢取利润,想着法、拚着命地放,贷款居然也要营销,最后造成诚实之人难过诚实生活,奸滑之徒却是逍遥自在,这样情况让人同情; 还有一类,由于是生意受挫,资金周转不灵,暂时还不了,但有还款意愿,着实让人共情,非但共情,还要加一点共担,彼此双方只要达成一致,都是可以共同扛一把的; 还有的情形使人谅解,如借款人或其家庭成员重病恶疾在身,自己肯定是无心再去经营赚钱,因为治病救人是第一要务,但也是要有还款意愿和动作,这就让人谅解。因为民间有救急不救穷之说法,谈好了,说不定人家还愿意伸出援助之手,帮你度过难关; 但也有的让人咬牙切齿,因为他借了你或单位的钱,就是恶意不还,自己花天酒地,灯红酒绿,中午圆桌转、下午骰子转、晚上裙子转,天天逍遥自得,日子过得比神仙还要逍遥,欠款却就是不还,还有一些就是有钱不还,还变着花样转移钱财,弄得非亲非故的债权人为你承担精神上的痛苦和经济上的折磨。对于这种毫无人性的作派,那简直就是欠揍挨打的节奏,不由得不让人咬牙切齿,碰到了恨不得咬掉其一块肉; 更可恨的还有电话不接、信息不回,千刀万剐的是那些电话、信息、微信统统拉黑,似乎这就找不到他了,其实这是十足的驼鸟方式。现在高科技条件下,人人都是在裸奔,你区区一个小赖子、失信人,还找不到?只是债权人不想或暂时不屑找,真的要想找,以现代科技手段,只有你躲在了阴曹地府,其他那是一找一个准。 欠钱不还,古就有之,对欠钱不还者,除非有上述那些正当理由者,人们尚能同情和谅解,不然从民间到官府都会严究严办。 古代对恶意欠钱不还者会处以刑罚与监禁,具体有笞刑与杖刑、拘禁与劳役,值得一提的是:杖刑那是可以毙命的; 此外还可以对恶意欠钱人处以经济追偿与财产处理等方法,具体为:牵掣财物、役身折酬; 役身折酬就是让恶意欠钱不还的人以做工代酬,一般做的是苦力、脏活; 再有就是担保与连带责任,过去就有保人制度,若借钱人或逃或亡,就由保人代还,若保人死亡,则债权有效期为三十年,一旦借款人出现,将重罚重处;除这些之外,过去还有民间习惯与信用机制,这就是父债子还,可见古人对处置老赖的手段不亚于现代,甚至于优于现在。 由于借款人的恶意逃废债务,现在法律尽管也有相应条款,但很多都是处置不力,即使诉诸法律后胜诉,全额追回的也是为数不多。 对恶意逃废债务和恶意欠债不还者,当出以重典,弄得他身败名裂、家破人亡为止。 由于债权人所出借的也都是真金白银,况债权人自家既不开印钞厂也家里没有矿,可以任之不问不管,所以一个时期,催讨市场化,出现了一些问题,这些催款方式与手段虽有问题但也情有可原,毕竟债务人的恶意行为太过恶劣,不施以一些暴力手段就可能使钱财化为乌有,近一段时间因为催讨出了命案的事件又有发生,这才是一个相当严重的问题。 希望经济纠纷还是诉诸于法律为好,诚然法律也应该维护债权人利益,保护债权人的正当诉求。
(原创)老赖 老赖,是个新名词,即欠债不还者。 欠(借)钱不还,有多种原因,有的
孟优与趣事
2025-04-27 15: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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