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评价同时代的作家时,我们难免会受到个人偏见和认知局限的影响。因此在着手评论劳伦斯之前,我必须坦诚地承认,截至1931年4月,我虽偶有耳闻劳伦斯的名声,但从未真正给予他特别的关注。劳伦斯被赋予了诸多标签:预言家、神秘的性欲论者、隐语发明家,以及使用诸如“太阳神经丛”等新奇术语的先驱。这些名声对我来说并无太大吸引力,更不用说让我对他产生崇拜之情了。自他初涉文坛以来,他的作品就引发了诸多争议,但这些作品并未能激起我太大的兴趣,甚至未能消除我对他才华的疑虑。他最初的作品《罪犯》是一篇略显激动、花哨且略显做作的短篇小说;随后的中篇小说《普鲁士军官》除了开头部分和一些略显生硬的性描写外,几乎未在我心中留下深刻印象;长篇小说《迷途的姑娘》则显得冗长且粗俗,带着一股水手的气息,还充斥着贝内特式的冗长叙述;而他的意大利游记虽然华丽,但缺乏连贯性,显得支离破碎。至于他的两本诗集《荨麻》和《紫罗兰》,读起来更像是某个年轻人在门板上随意涂鸦的作品,只能引来女佣们的傻笑。这样的评价或许带有我的个人偏见,但这是我基于当时对劳伦斯作品的了解和感受所做出的真实反馈。
——伍尔夫读书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