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新策!全国实施新付费模式,住院更省钱 近年来,我国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旨在更好地服务广大民众,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其中,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尤为引人注目。自2019年起,我国开始推行以按病组(DRG)和病种分值(DIP)付费为主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这一改革如今已取得了显著成效。2025年4月,随着《中国医疗保障支付方式改革发展报告(2023-2024)》蓝皮书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医保支付是保障群众获得优质医药服务、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的关键机制。传统的医保支付方式是按项目付费,即诊疗过程中用到的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医用耗材等,用多少结算多少,患者和医保基金根据实际费用分别承担各自需要支付的部分。这种方式虽然简单便捷,但易滋生“大处方”“大检查”等过度医疗行为,造成医疗资源浪费。 为改变这一现状,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20年2月印发了《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推广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随后,我国开始了大规模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 自2019年起,我国先后在武汉、湘潭等30个城市启动按病组(DRG)付费试点,并在厦门等71个城市启动按病种分值(DIP)付费试点。2021年,试点城市均进入实际付费阶段。到2023年底,全国九成以上医保统筹地区已经开展按病组或病种分值付费。 2025年4月发布的《中国医疗保障支付方式改革发展报告(2023-2024)》蓝皮书显示,截至目前,全国393个统筹地区中,实施按病组(DRG)付费的有191个,实施按病种分值(DIP)付费的有200个,天津与上海兼具两种付费模式,实现了统筹地区全覆盖、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全覆盖、病种覆盖率达到95%、医保基金覆盖率达到80%。 这一改革成效显著。首先,医保基金运行更加平衡,使用效率得到提升。通过科学分组和明晰标准,将“为治疗过程付费”变成“为治疗结果付费”,有效避免了过度医疗行为。其次,医疗机构获得了更多医保结余,内部收入结构得到改善。医院实际治疗费用低于医保支付标准的,结余部分由医院留用,这激励医疗机构合理用药、检查和治疗。最后,患者就医经济负担减轻,住院自负费用稳中有降。 在湖南湘潭,一名患者在湘潭市中心医院做颅内动脉瘤栓塞手术的经历,生动展示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成效。7年前,该患者第一次手术住院总费用为28.7万元,自付部分近7万元。而今年9月,该患者完成第二次手术,手术难度与上一次基本相当,但总费用不到18.3万元,自付部分仅2.18万元。这一变化除了药品与耗材价格大幅降低外,还得益于医疗服务总体费用的下降。 在福建厦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同样取得了显著成效。厦门市医疗保障局通过按病种分值付费方案,有效控制了医疗费用的增长。改革后,厦门市年均医疗费用增幅降至8.86%。同时,医疗机构也积极转变观念,优化运营成本,提升服务效率。例如,厦门市中医院通过成立运营管理中心,专职精细化管理,优化成本与支出,实现了耗材费用的有效降低。 在湖北武汉,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动了医务工作者诊疗行为和理念的改变。武汉市中心医院每月评选按病组付费实施效果标杆团队,引导业务科室提升服务效率、降低服务成本。这不仅减轻了患者的就医负担,也提升了医疗机构的综合竞争力。 随着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深入推进,我国医疗保障体系将更加完善。未来,我国将继续优化医保支付方式,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同时,也将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然而,改革也面临着一些挑战。例如,如何进一步细化分组标准,提高支付的精准性;如何平衡医保基金运行压力和医疗机构发展需求;如何加强对患者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其对医保支付方式的认知和接受度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未来的改革中不断探索和完善。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是我国医疗保障体系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近年来的努力,我国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未来,我们将继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让我们共同期待一个更加健康、美好的明天!医保新政策 医保新标准 医保新规 医保改革 医保新政
记得上世纪80年代有条旧闻,那时的学生确实血气方刚。1988年12月24日,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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