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藤县的黎某和丈夫结婚后,刚开始也是恩恩爱爱的。后来有了孩子,黎某忙着照顾孩子,丈夫忙着在外面应酬,两人的感情就逐渐发生变化了。 丈夫越来越不着家,黎某以为丈夫是为了让她和孩子有更好的生活,在努力打拼,所以她很心疼丈夫。但后来,黎某越来越觉得不对劲,感觉好像丈夫在外面有“情况”。 黎某问丈夫,丈夫当然一口否认的。黎某就悄悄跟踪了丈夫,这才发现丈夫在外面租了房子,和小三王某住在一起。 黎某气得不得了,但冷静下来后,她觉得要抓住丈夫出轨的证据才行。所以她去买了微型摄像头,然后叫来姐姐和弟弟,把丈夫出轨的事说了。 姐姐和弟弟当然很气愤的,他们就趁出租屋里没人时,陪着黎某去把微型摄像头装在出租屋里了。 2023年8月的某一天,王某在打扫卫生时,偶然发现了那个微型摄像头。她马上取下来,在存储卡里,发现了她和黎某丈夫的很多亲密视频和照片。 王某很生气,她一猜就知道,肯定是黎某来装的。 2023年9月,王某发现黎某将她和黎某丈夫在一起的亲密视频和照片,发到了网上,所以很多人都在对她议论纷纷的。 王某很愤怒,就马上联系黎某,要求黎某删除视频和照片。可黎某拒绝了,她要曝光这个不要脸的小三,让大家知道她的丑事。 王某没办法,就报警了。警察陪着王某去找到黎某后,黎某跟王某马上吵起来了,警察只能劝他们。 王某没有吵赢,就去找了律师,付了12000元律师费,然后把黎某告上法庭了。 王某说黎某侵犯隐私权和肖像权,所以她要求黎某删除网上的视频和照片,并销毁这些视频和照片。黎某还要向她公开道歉,赔偿她2万元精神损失费,支付12000元律师费。 在法庭上,黎某说出租屋是她丈夫租的,她在出租屋里装摄像头,是想了解丈夫的生活。她把视频和照片发到网上,是为了阻止丈夫继续犯错。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黎某确实侵犯了王某的隐私权和肖像权,但事出有因,是王某先破坏了黎某的家庭,才导致这样的。 所以法院宣判黎某删除网上的视频和照片,但无需道歉,也无需赔偿任何费用。 王某不服,提起上诉,但二审维持原判。 任何事情都是有前因后果的,不能只看结果而不看原因。小三破坏别人的婚姻和家庭,这本身就是不要脸的事了,还谈什么隐私私?一个要脸面的人,是不会去做小三的。 那些有老婆和孩子的男人,要管好自己,对老婆和孩子要负责任。一个不负责任的男人,是不会有好下场的,纵然法律拿他没办法, 那老天爷也会惩罚他的。
广西藤县的黎某和丈夫结婚后,刚开始也是恩恩爱爱的。后来有了孩子,黎某忙着照顾孩子
结绿
2025-04-24 19: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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