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4日,在浦东机场,付先生下飞机后打车回家。因为工作关系,他经常会坐飞机,所以也就经常会打车回家,对这条路线非常熟悉。 付先生坐上出租车后,就在座位上闭目养神,司机开着车。可过了一会儿,付先生睁开眼睛时,发现走的路线不对啊! 他看了一眼车里的导航,导航规划的路线,明明是他平时经常走的那条路线,这司机怎么不按导航走呢?他就问司机,说:“司机师傅,导航说往左转呢,你这是往哪儿开啊?” 司机没搭理他,只管继续开着车。付先生就又说:“你就按导航系统提示开,不行吗?” 司机不以为然地说:“你不懂,我们天天走!” 司机很固执,付先生虽然不解,但也不再坚持了,毕竟方向盘在司机手里,现在司机说了算。 回到家后,付先生看了一眼发票,发现这次的打车费好像比以往高。他就找出以往的发票,比对了一下,真多出了19.8元。 付先生明白了,司机不按导航走,是为了多绕路,从而多收人家的打车钱。 付先生这生气,他是熟悉这条路线,才发现了里面的猫腻。那些不熟悉这条路线的人,就糊里糊涂被司机斩了,这太气愤了!付先生出于正义感,就打电话给出租车公司,投诉司机了。 公租车公司核实后,承认司机多绕了1.5公里,愿意赔偿给付先生20元。但他们的态度是轻描淡写的,也并没有说要处罚司机,这让付先生更生气了。 付先生觉得这样的处理方式,根本没有处罚司机,司机还会继续去斩别的客人的。付先生就跟出租车公司理论,越理论越生气,最后气得付先生去法院起诉了。 付先生要求退还216元打车费和24元高速上的过路费,另外,要赔偿他打车费的3倍,也就是648元。 法院审理后,宣判出租车公司赔偿付先生500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付先生对于判决不服,提起上诉,后来二审维持原判。 不管做什么生意,都要诚信经营,才能把生意做好、做大。想靠欺诈来多赚钱,迟早会出事的,会赔得更多。
2023年4月14日,在浦东机场,付先生下飞机后打车回家。因为工作关系,他经常会
结绿
2025-04-23 12:34:35
0
阅读:498
奔跑
二百多块钱的打车费,多1.5公里的话,应该算正常的误差范围内的。有时候遇到长红绿灯就拐个弯,只要方向对的,也能节省时间的,不是?
小花猫
矫情,20块钱的东西,乘客也不是好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