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社携手,化纠纷重修和谐“招牌” “一个招牌,要这么多钱,这不是讹人么……”4月21日中午,司机张师傅驾驶的货车行驶通过新旺村光伏厂门口时,因操作不慎,车辆超高部分剐蹭到了光伏厂屋顶的宣传招牌,招牌被损坏。 光伏厂工作人员发现后,第一时间联系了张师傅,要求对损坏的招牌进行赔偿。张师傅觉得自己并非故意,认为赔偿金额过高,双方为此产生了争执,气氛一度十分紧张,张师傅向公安西咸新区分局沣柳路派出所民警求助。 接到求助后,民警、村调委会、街办网格员迅速抵达现场。面对情绪激动的双方,民警先稳定住大家的情绪,随后仔细查看了招牌的损坏情况,并分别倾听双方的诉求。 “虽然不是故意为之,但损坏他人财物就应承担责任。”民警向张师傅说明,同时也向光伏厂工作人员说明,赔偿金额需合理评估。 在调解过程中,民警充分发挥“润滑剂”的作用,村委会、街办网格人员充分发挥熟悉社区的优势,结合招牌的材质、大小、修复难度,估算维修成本,经过三个小时的耐心沟通、反复协商,双方终于达成一致。 “这是我的失误,我向光伏厂方面道歉。”张师傅同意赔偿500元作为重修招牌的补偿,光伏厂也认可了张师傅的态度,接受了这个解决方案,一场矛盾就此化解。 警民携手,真诚加专注,让信任与善意传递,更让和谐“招牌”重修。西咸公安将持续多维度加强警社共治,不断提升“枫桥”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张楚翌 侯启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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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昭玩转趣事
2025-04-23 10: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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