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男子小刘租期还有俩月到期时,打电话告知房东不再续租。退房时房东验房,以台灯有灰尘、锅碗瓢盆不在原位置、小碗疑似丢失为由,拒绝退 1500 元押金,还称小刘口头通知不续租不合理。小刘报警无果后,一纸诉状将房东告上法庭。
据纵览新闻2025年4月19日报道,男子小刘(化名),在贵阳租了个房子住,这租期眼瞅着还有俩月才到期,小刘就琢磨着不打算续租了,想着提前跟房东说一声,也显得自己懂规矩。
于是,他麻溜地给房东打了个电话,把自己的想法跟房东一说,房东当时在电话里也没多言语,就简单地应了一声,说租期到了来验房就行。
小刘心里也清楚,这房东可不是个省油的灯,退房的时候指不定得咋挑刺。所以,从打完电话之后,小刘就开始为退房做准备了。
他打扫房子那叫一个仔细,就跟给自己家大扫除似的,每个角落都不放过。
好不容易熬到了租期那天,小刘看着干净得能当镜子用的房子,他赶紧通知房东来验房,心里还想着,等房东验完房,自己就能拿着押金开开心心地走人了。
房东先走到客厅,一眼就瞅见了台灯,立马皱起了眉头,说:这台灯上有灰尘,你这打扫得也太不仔细了吧!
小刘心里想着,这好办,擦干净不就得了。于是,他赶紧拿起抹布,把台灯擦得干干净净。
可房东就像个事妈似的,还在厨房里转悠,突然又指着一个小角落说:这小碗好像丢了,你得给我个说法!
小刘赶紧解释说:房东,我真没拿这小碗,说不定是您自己记错地方了,或者是不小心弄丢了,不能就这么冤枉我!
小刘据理力争,说可以按照房东要求把台灯擦干净、把东西摆回原位,甚至愿意把小碗补上,但房东就是不同意,非得要一模一样的小碗。
小刘这第一次碰到这么无理的房东,心里又气又无奈。没办法,小刘只能报了警,希望民警能帮自己解决这个问题。
民警来了之后,了解了事情的经过,也觉得这房东有点过分了。可民警也只能协调,他们劝房东不要太计较这些小问题,毕竟小刘已经把房子打扫得很干净了,而且也愿意配合解决问题。
可房东就是不听,坚持说小刘得买一模一样的小碗,不然就不退押金。民警协调了半天,也没协调出个结果来,最后只能无奈地走了。
1500元押金还是没拿到手,小刘觉得自己辛辛苦苦打扫了房子,还配合房东解决问题,可房东却这么不讲道理,这不是欺负人吗?
小刘越想越气,虽说1500元不算多,但也不能就这么吃哑巴亏。他一气之下,决定把房东告上法庭,让法律来给自己讨个公道。
那么,以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呢?
一、根据《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在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在这个事件中,小刘与房东之间存在租赁合同关系。小刘在租期还有两个月时通知房东不再续租,这是符合合同约定的提前告知行为。
在租期结束时,小刘对房屋进行了仔细的打扫,从他提供的照片等证据可以看出,房屋整体干净整洁,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
也就是说,小刘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将房屋以良好状态归还给房东。
而房东以台灯有灰尘、锅碗瓢盆不在原位置、小碗疑似丢失为由拒绝退还押金。
对于台灯有灰尘这一点,小刘在房东提出后已经及时进行了擦拭,并且从实际情况来看,在租住期间,房屋内的物品很难做到一尘不染,只要不影响正常使用和整体卫生状况,就不能成为拒绝退还押金的理由。
关于锅碗瓢盆不在原位置,这并不影响房屋的整体使用和功能,而且小刘也表示愿意按照房东要求摆回原位,房东不能以此为由克扣押金。
对于小碗疑似丢失,房东并没有提供确凿的证据证明是小刘拿走了小碗,仅凭自己的怀疑就要求小刘赔偿,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二、押金是承租人存放在出租人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的费用,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
在双方没有明确约定押金用途的情况下,押金具有担保承租人履行合同义务的性质。当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义务后,出租人应当将押金退还。
小刘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使用了房屋,并且在租期结束时将房屋归还给房东,没有对房屋造成损害。
因此,房东应当将1500元押金退还给小刘。房东以不合理的理由拒绝退还押金,侵犯了小刘的合法权益。
三、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要求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当诚实守信,正当行使民事权利并履行民事义务,不实施欺诈和规避法律的行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
综上所述,法院认为,小刘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自己的义务,把房子打扫得很干净,而且也没有证据证明小刘弄丢了小碗。房东以这些理由拒绝退还押金,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最终,法院判决房东退还小刘1500元押金。
华丽的逆转
租过房子的都知道,房东的碗只会多,不会少,会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