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女子的孩子小升初,她想找一个好学校,闺蜜就跟她说,她丈夫有头有脸,可以帮忙选择一个好学校,女子信她,就卖了房,不顾丈夫的反对,把所有的钱,总共400万给了闺蜜,结果闺蜜拿到钱,就去买大量的包包和奢侈品,女子还陪着她去买,钱被她挥霍一空,学校也没有找到,女子才知道被骗了,闺蜜的丈夫和婆家拒绝帮忙还钱。
据潮新闻,4月18日的报道,高莹非常注重孩子的学习,更注重培养孩子的兴趣,在孩子很小的时候,她就开始给孩子报兴趣班了。
她的生活都是围绕着孩子团团转,孩子去上兴趣班,她就负责接送,在接送的过程中,她认识了方娜,这是一个热情开朗的女子,也乐于交朋友。
两人互加为好友,彼此家境相似,兴趣相投,很快两人就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不过认识了三年之后,作为好闺蜜的方娜跟高莹说,她家有家人生病了,需要花一大笔钱,她就多次向高莹开口借钱。
借钱救急不救穷,高莹看到方娜借钱,只是为了救家人,她二话不说就把钱借给方娜了。
方娜也说话算数,渡过难关之后,也把钱还给了高莹,高莹更加信任她了,更是把她视为最好的朋友。
时间很快来到了2021年的9月, 她的孩子面临着小升初。
她非常清楚,只要孩子能够入读一个好的学校,就可以上高中,就有大学读,如果上不了一个好学校,有可能初中毕业就没高中读了。
她非常的焦虑,就约闺蜜方娜出来逛街,她把自己的烦恼跟方娜说了。
不料方娜一听她的烦恼,就说道:“我还以为是什么大事呢,我丈夫是有头有脸的人,我让他帮忙一下,你孩子想读哪所学校就读哪所学校。”
高莹一听,激动了,赶紧问怎么做,方娜搓搓手指头,说至少也要100多万,高莹为了孩子根本不在乎钱,马上转钱给方娜了。
放娜拿了钱之后,却久久没有回复,高莹着急了,这时方娜跟她说,有一个学校,可以在本部初中升高中,也就是孩子入读这所学校,就不怕没高中读了。
高莹听了,又激动了,就问要多少钱,高娜说要200万。
这下高莹拿不出钱来了,这钱太多了,她只好去卖房,在她心里,为了孩子,一切都值得。
卖了房,高莹凑够了400万,她本来想着,一部份钱买一个小房子,一部分钱就给孩子跑学校。
但方娜说还要更多的钱,这下高莹的丈夫意识到什么了,就阻止高莹给钱,高莹不顾丈夫的反对,把400万都给方娜。
方娜拿到钱可高兴了,就跟高莹说,一切等消息就可以了,说完就拉着方莹去逛街。
她一个好包接一个好包地买着,一个奢侈品接一个奢侈品地买着,高莹跟在她后面拎包,都觉得惊讶了。
她一点也没有想到,方娜花的就是她的那400万,她还以为方娜花的是丈夫的钱。
就这样,这400万被方娜挥霍一空,直到学校找不到,高莹才知道,自己上了闺蜜的骗了。
可是一切为时已晚了,高莹让方娜还钱,她一分钱也拿不出来了,她的丈夫和婆家也拒绝帮她还钱。
高莹非常后悔,她早就应该听丈夫的劝,不要太过于信任自己的闺蜜,也不至于落到如今的下场。
很显然,高莹已经被方娜骗了,那么该如何认定方莹的行为呢?
方娜的丈夫根本不能帮高莹的孩子找学校,这都是方娜骗高莹的,她的目的就是,通过这非法的手段获得高莹的钱财,她的行为可以认定为诈骗罪。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方娜诈骗的金额高达400万,并且已经将这些钱挥霍一空,所以情节很严重,她至少也会受到10年以上有期徒刑。
除此之外,她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她还需要还钱给高莹。
防火防盗防闺蜜,看来这句话并不是没有道理,这件事也告诉大家,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那你是怎么看待,高莹被骗的这件事呢?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