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瓜,大瓜,又有大瓜! 山西大同订婚强某案这事儿又起新波澜啦,在法律圈和大众舆论里搅得天翻地覆。 有名的殷律师介入了,这律师可牛掰,扣扣案、辱母杀人案这些大案子他都参与过。他办案有一套,不单单抠法律条文,还把人情和社会情理考虑进去。就拿这订婚QJ案来说,他觉得未婚夫妻这关系特殊,和普通QJ案不一样,直接判QJ就好比一刀切,太死板,还担心影响年轻人的婚恋观。 但咱都知道法律讲的是啥?判定QJ关键看是不是违背女性意志,管你啥关系,违背了那就是违法。要是因为未婚夫妻就区别对待,女性权益咋保障?这案子两边吵得不可开交,男方喊冤,法律又得保护女性,真叫人头疼。 我觉得吧法律是社会公平正义的主心骨,不能因为案子特殊就乱了套。怎样既维护法律威严,又保障女性权益,还能给社会的婚恋观指条明路。 换你当法官,你打算咋判?
山西大同强奸案和江西景德镇车祸案让人看到截然不同的两面山西大同男方对女方实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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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沌不明
反正以后 必须第三方公证下 录音录像 白纸黑字 立合约 才行 要不女的说男的强奸就必然成立 就说自己不愿意 男的必然死
山水 回复 04-19 15:26
没用的,她随时可以改变意愿。
SamJane 回复 04-19 15:04
录音没用,只有录像可以做证据~
卢教授_
强奸了,还是处女,还判强奸罪
用户18xxx42 回复 04-19 15:48
你已经实施了强奸,你自己没有强奸到也算强奸,就像你去饭店吃饭,饭不好吃你也得付钱,你去盗窃,但是没有偷到钱也是盗窃罪
用户10xxx73 回复 04-19 15:46
找你的逻辑收彩礼是不是卖淫呢?
用户10xxx32
这个案子其实很简单,女人体内有没有男人的体液,有就是强奸,没有就不是呗。司法人员为什么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以后用人工智能判案吧
用户10xxx51 回复 04-20 05:55
这是事后调解的时候女方提出的条件,是如果房产证加上她的名字她就不追究他强奸罪了?问题就来了如果加了她的名字法院就可以不判强奸罪了吗?是不是法院和女方同时威胁男方?
漫步天涯 回复 04-20 10:23
男方多次承认了自己的暴行好吧,首先,电话录音中承认过,其次,行车记录仪中承认过,第三,警方审讯时亲口承认过,且相关细节跟女方口供吻合。第四,亲手对女方写过悔过书。后来在他母亲和律师的指点下,当庭翻供了!
行者
只能说已经不适用于现在的行情了。以前女人是真弱势,老实本分,名声大于一切的年代跟了就是一辈子,唾沫星子能把人淹死,社会包容性也差。现在呢好多女士玩的比男人还花,鬼心思一大堆,出轨离婚已经是常态,社会包容性也强,你能说这些小仙女弱势?真弱势也不会有这么多质疑的声音了。说白了根本就没人想过考虑过底层男士的意志[捂脸哭]
用户12xxx75 回复 04-19 07:30
该法律吧,要不以后谁敢结婚?
用户14xxx68 回复 04-19 14:13
法律也要与时俱进,符合现代社会发展,结合社会现实、舆情再定罪。符合现行法律,也要考虑社会接受程度,正确引导婚恋价值观。
AK74
国家应早点废除彩礼陋习。订婚是民俗,法律不承认,彩礼也是民俗,法律也应明确不承认。大同强奸案的反思。
蚂蚱 回复 莲花亭主 04-19 09:50
一定要先吃饱,后给钱
莲花亭主 回复 04-19 09:22
去按摩店前台交了钱,然后趴在按摩床上,进来个小姐姐,轻锤几下,走了出去。然后说:己经按完了,你可以走了。你不让她走,她说:违反我的意志,我凭什么要帮你按摩,老娘不愿意,反正明天就走了。
我有个朋友
别的不说这案子已经影响到年轻人的婚恋观了,这案子的一二审判决加上前段时间燕东萍离婚案影响太大了,尤其是对那些处于高彩礼地区而家庭又比较普通的年轻人😮💨影响堪比那句名言“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
只为、那一笑 回复 04-19 10:23
有几种情况不适合判强奸罪1.婚内夫妻之间2,热恋男女友3,收取彩礼或订婚后的男女4,卖淫女和嫖客之间。这几种情况宣判强奸都会造成强大的负面影响。有人会说,例如婚内强奸不利女性。其实还有其他方法,女方真不愿意,申请离婚开始(必须一方搬离,若不分居同处一屋发生性关系是自愿还是强迫很难界定),发生性行为才算强奸。至于收取彩礼或定婚后发生性关系也不算强奸,女方不愿意发生关系,那么不该收取任何礼金,而且尽量避免在男方家留宿,瓜田李下
阳光宏屋 回复 只为、那一笑 04-19 15:10
现在2 3 大同订婚强奸案 已经说明了适用强奸罪 因为订婚不等于性同意 准夫妻不行, 更何况热恋男女 4嫖本来就是违法 用违法证明违法得到的只能是违法 就差1了 1是最困难的 因为双方口供肯定不一致 比如男方:做完之后闹矛盾打了她 女方:他暴力打我后强上 这个要女的闹 死命网上闹 死不承认家暴 因为法官说了 结婚不等于性同意 你公检法立不立案 ? 立案的话 婚姻的意义在哪里?疑罪从无如何做到? 根本做不到排除一切怀疑 不立案的话 你如何尊重女性性同意权 你公检法保不保护女性弱势地位? 1就怕有这种出现,这才是公检法的痛点 ,只能调解劝和再劝和,一旦真有这种女的完全撕破脸皮跟你把事搞大,那才是婚姻制度名存实亡。 现在风险最大的恰恰是热恋男女,谈恋爱的多但分手的也多啊,就怕因爱生恨告强奸,男的你有什么证据自证清白?所以现在 恋爱中男的有顾虑,怕被送进去。可要结婚肯定有恋爱这一步
用户15xxx62
男方说当时确实有点急[滑稽笑],老实人说老实话,急性子吃不了热豆腐,弄不好还进去了。女方也大大的坏!
飞扬 回复 04-18 11:18
你说的很对,就一个违背意愿就可以搞死你
河北高阳 回复 04-19 05:54
什么事后加啊?一审时还处女膜都有呢,衣服上也没有男的DNA。
夏日海岸
床单有精斑,被强奸的应该是床单
蚂蚱 回复 04-19 09:55
自己平时睡的床,夜夜强奸床单也不违法
7 回复 04-19 10:08
[打脸]你就欺负床单不会说话
谁说没有枪头就捅不死人
保障女性权益很重要,但不能听任建立在把男性权益逼到角落没有出路的基础上。这个案件对男女对立情况的影响,和对现代婚恋观的影响程度,可能会远远超出案件本身。完成了彩礼收付的未婚夫妻,在传统婚恋潜意识里就应该是即将达成婚姻关系的,这是一种要约邀请,要约,和承诺的关系。彩礼本应该是定金,却仅是订金。女方不愿意结婚不履约,为什么不应该双倍返还彩礼呢?因为订婚的是彩礼是订金,不需要双倍返还。现在有些捞女,骗婚骗彩礼骗房子骗财产,违法成本几乎没有。收了彩礼钱不结婚还几乎不用退钱,所以男性权益被逼到墙角没有出路。婚姻法对房产已经修改,如果对彩礼赋予定金性质,那又缴了捞女一把杀猪刀。
_
现有证据存在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穿上衣服不认账的可能!那么这样的证据就不能判强奸罪!法律不应该成为保护坏人的武器!
黑社会在几层 回复 04-19 12:30
还有可能女的诱奸
勇哥 回复 04-19 12:27
火机那来的?
翥子影视
能不能这样判,男方确有强奸嫌疑,考虑到女方受到轻微伤害,责令男方赔偿女方人民币2万元,男方道歉,双方和解,订婚关系仍然有效,具体是否解除婚约由双方家庭自行商量
馅饼不好吃 回复 04-18 20:38
顶多算是强奸未遂。达不到强奸程度。甚至开始的时候是猬亵妇女罪。
枫叶 回复 04-18 22:32
一个三年到顶 一个三年起步 能一样?
机皇母舰
没有用,二审了,边次已经限制了 ,不会有好结果呢,到时候等他出来了 就会发生大事,你看他在庭上低头,说明他内心已经做好了决断
茶香一品 回复 04-18 01:37
大河向东流啊,天上的星星参北斗啊…………
星空雪无痕 回复 茶香一品 04-19 14:25
嘿嘿 嘿嘿参北斗啊!
用户11xxx01
一个违背女人意愿,把中国所有男人都得提心吊胆了,想搞跨一个男人太容易了,所以男同志们都要小心了,,,,,,
空空空时 回复 04-19 03:37
朱军案
通透 回复 04-19 14:27
男同志之间不存在强奸
用户10xxx45
我们男人不着急,我们男人六,七十岁照样能让女人怀孕,看谁能抗过谁,看谁先廷不住。
九八五 回复 04-19 09:43
先苦干搞钱,有钱了什么都好说
用户18xxx42 回复 04-18 11:07
没有女人怀孕,你生个屁,六七十岁谁要你这个糟老头。
用户10xxx22
男方按QJ未遂判,女方按敲诈勒未遂索判。
用户59xxx05 回复 04-19 12:45
正解,这是最合理的判罚
用户23xxx67 回复 04-18 05:25
[点赞]
俊歌诗星
女方已经和她男人同意那个了,事后要求房本加名字未果,才闹事的
文子 回复 04-19 13:35
会哭的小孩有糖吃!会闹的小仙女有便宜可占!全是男人吃亏,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找谁说理去?!
用户77xxx56
为什么退给婚介所
a人间正义 回复 04-18 07:35
谁让他们是婚介认识的呢?你不要婚介认识不就行了?? 你觉得什么人需要通过婚介去找老婆呢?
紫羽 回复 a人间正义 04-19 14:12
你怎么不问什么人需要婚介找老公?
用户10xxx36
问题是只要女性一开始没实质性的反对,就不算强奸,一个女人和一个男人脱3衣服上3床,不是想发生性生活是为什么?然后说强奸违背意愿有意思,谁能受了诱惑
桂系狼兵 回复 04-18 17:33
现在的男女朋友有几个是没一起睡过的,,如果她去告你,你根本就不可能自证当时她是自愿的!
麻辣香锅
订婚处女强奸案,给大伙提个醒[滑稽笑]
用户11xxx72 回复 04-18 04:37
没有检测到人家说了清洗了,所以判强奸,但这东西上下嘴唇一碰的能当证据吗?
910 回复 04-19 09:32
证实没有[狗头]体液都没有
老何
怎么才能算违背意愿?怎么才叫违背意愿?怎么才能确定违背意愿?第一下愿意,第二下不愿意算不算违背意愿?既然二审判了,也麻烦请给个规范!
呐呐
以后打战派妇女去就行了,外国人不能违背妇女意愿,不然就告上军事法庭
用户10xxx83
此事是社会几十年来道德风气严重恶化后的必然结果
呦呦鹿鸣
听说在西方要有相当于一头驴子的财产担保才能当上议员。如果你只有一头驴子,那驴子死了 ,不就当不成议员了么。那究竟谁是议员,是你还是驴子
茄子酱
男方猥亵过程一清二楚,证据确凿,及其恶劣,这是不挣的事实,足够判刑!这就够了,扯其他的没用!如有不服,请出示男方没有做过这些事的证据!
过去式 回复 04-19 13:50
强奸罪跟强奸未遂是二回事,判刑差距大。小仙女一枚。
沉默的大多数 回复 04-19 04:03
那你去把上海地铁男也抓起来判刑才章显法律公正
老婆拿我换糖糖
要是随便一个女的叫你往东,你往西去,要不要判你违背妇女意志呢?这案子特殊,本身未婚夫妻关系,女的处女膜完整情况下怎么算强奸罪的。实际证据呢?违背妇女意志可广了,叫你不听的任何事情,是不是也都算违背妇女意志吗
卧槽 回复 04-19 12:55
这里的违背妇女意愿指的是性意愿
莲花亭主 回复 卧槽 04-19 15:03
问题来了,如果男方明确知道,即使给了彩礼也不能碰该小仙女,男方还愿意给吗?合着男方是舔狗中的战斗机?
汪先生
违背男性意愿的多了去了没见哪个帮说话?
卧槽 回复 04-19 12:53
违背男性意愿的不叫强奸,叫猥亵
甘草
中国女人现在真不要脸,房产证加名就不告,不加名就告强奸!应判女的才对
行走的胆固醇 回复 7 04-19 15:46
如果换成1990年往前,这个女的根本不会报警,而是乖乖认命嫁给男的。
7 回复 04-19 10:16
说实话,两代人真的不一样。确实很让人失望
用户10xxx54
夫妻双方行房事,全程录像,拷贝到U盘,写上日期,作为双方自愿证据,省得麻烦
用户17xxx20
彩礼就当嫖资 男方申请国家赔偿
板凳匪徒
换我是法官我肯定维持原判,同事判了,我改判无罪,那不得罪人吗?要知道被告已经羁押一年多了,现在判无罪那是要处理人的,还要有国家赔偿,硬着头皮也得维持原判[哭笑不得]
用户10xxx24
和机器人有什么区别,刻板,教条。
就体验一下 回复 04-17 23:31
这就是一些女拳卡“违背妇女意愿”,其他啥都不看,什么双方关系、之前的行为亲密度、是否自愿进房间,现在就是哪怕做到一半,女人说之后是强奸,都能判强奸,就是这么奇葩。
用户10xxx15
女性的权益,女性是弱者吗?为什么大街上女人动手打男人就没事?法律这么做真的公正吗?
福多星
那么通奸,婚外情违背了另一方的意愿难道就不是强奸罪了吗?你们婚外情是强奸了伴侣的灵魂!
牧马人1978
女方处女膜完整,怎么构成强奸的,真是离大普了,一个糊涂判决,扯淡的判决。
淘淘妈
想起《重案六组三》中的一个案件:房子过户给女人就不是违背妇女意愿,不给就是违背妇女意愿
用户10xxx55
我再次发表个人的看法,个人认为,山西大同订婚强奸事件,应以男方有错论处,不应以有罪论处
用户14xxx29
结婚后都工人受精最保险[哭哭]
看看新闻读读报 回复 04-18 01:33
未来也许真会发展成人工授精来生产下一代,男性发泄全是机器人服务,女性同理,就再也不会有这种案件发生了,这样可以大大促进智能机器人事业的发展,以后回家第一句话就是小爱端茶[开怀大笑]
用户10xxx58 回复 看看新闻读读报 04-18 06:25
所以要管好下半身。稍有不慎就有牢狱之灾。
wyq
保护女性也不能过分伤害男性吧!强奸未遂坐三年,那强奸得手起码得十年了
用户83xxx77
女的婚前一个人去男方家里干啥?这里面就有问题
卡卡
说句实话,现在对女性保护的有点过了!不信?说个笑话,男的就算误入女厕那叫流氓,偷窥狂!假设女的进男厕那叫。。。😂
用户10xxx04
没卵用。一句违背妇女意愿,通杀!
用户10xxx95 回复 04-19 10:34
这个不能判吧 得违背妇女意愿 强行发生性关系 才能算强奸吧 要不大街上一个女的跑来叫你给她1万元 不给就是违背妇女意愿
礼部侍郎
清学习荷兰,女方要彩礼六个月起步,房产加名字一年起判
qian
杨乃武看到一百年后都惊掉下巴。
奋斗
这也太扯了吧处女膜完整,光凭床单上有精斑,就定强奸罪成立?违背妇女意志?怎么界定,女方说了算?这以后合法夫妻同房估计都要去公正一下!自愿行为!滑天下之大稽,离宇宙之大谱!
dadidi
处女膜完整,只能说未遂。
招财的小白
以后可要小心了,和我儿子说,上床前必须录音或签字确认,是否自愿,要不千万别干[开怀大笑]
67895
葫芦……葫芦
轩辕传奇
听说男方继续上诉了,估计最后得看最高法院怎么判
玉矿
婚恋观与法官没关系,天塌了,也和法官没关系,法官只要坚守法律条款就行
世界之树
要法官干什么,人工智能机器人不行吗?
习惯孤独
这么说,以后得在卧室装监控。
就体验一下 回复 04-19 04:24
从风险评估来说,非常有必要,不然真说不清楚。
112346
当法官的如果觉得手头证据确凿那肯定判强奸啊。未婚夫妻就是未婚夫妻啊,起码现行的法条如此。报警的理由千千万,你女方可以因为人身受到伤害去报警,可以因为心中正义去报警……但唯独不能因为房本没给你加名去报警。哪怕你心里真是这么想,也这么做,但你不能放台面上来讲。更不该被暴出来。
用户10xxx45
我做法官就会判这男的没罪,摆到明拉
平静~开开开 回复 04-18 02:40
这种社会热点案子,结果肯定不是当庭法官一个人做出的决定
用户11xxx72 回复 04-18 04:43
沃不同意强奸既遂,也不同意男方无罪。毕竟他后面真的强迫限制过女性自由不让离开,我是法官那就男方非法拘禁或未遂女方诈骗
老郎中
在社会关系中,男性权力如何保障?在婚姻关系中,男方权力如何保障?
用户17xxx67
不是说出事后女的就结婚了,孩子都有了
放飞自我的有痔青年 回复 04-18 08:50
居然还有人敢娶她
用户65xxx75
不肯嫁就别出来祸害人。
宝藏花
乱来,女的出轨变心能严厉打击才是正解
用户16xxx66
其实违背的妇女意愿不是说同不同意性关系这一层(弄不好是故意下套仙人跳),违背的是彩礼金和房本加名的意愿吧。真是奇葩的案例,大开眼界
谁家红杏爬我墙
反锁房门、电梯拖拽、扣押手机,这种种桩桩,竟然还有人为这男的叫屈?!——女方家都说了“家丑不外扬”,让赶紧领证,给了台阶你不下还一拖再拖拿捏上了,泥人还有三分火气,不报警抓你难道要人吃了这个哑巴亏?——这男的事事都说要和家人商量,十有八九妈宝男,有这下场大半是让他妈坑的,脱裤子前怎不见你和家人商量一下?!!!
杨迅1 回复 04-19 13:22
这只能说是双方扭打互殴
起个破名出去浪
以后就找小姐吧,必须给钱的那种!不然一不小心,就被告强奸!
用户18xxx87
唉,怪还是要怪男方,在门口探头探脑的,进又不进去,把人家胃口吊的老高,这抖抖擞擞的,人给吓死,汗给淌死,到再后就在门口吐了一口啖,吐来一个‘强奸罪’,彻底玩完。
无缺
人人平等,女士优先!
周生生
极度情绪化的生物却用极度理性的条例来保障,这是灾难[抠鼻]
吃素的鲨鱼
我看处以拘留和对女方赔偿就行,毕竟订婚了
天然呆大爱
以强奸罪从严从重,直接判男的死刑得了,以儆效尤
大爱无言
判强奸也太牵强附会了
无与伦比@为你写诗#
以后办事情的时候去公证处公证一下
诱人的小企鹅
奇案
123
惠州刘佳以结婚为由,让36个男的买了房子,之后就消失不见,销售新手段,还没有办法立案。婚姻让男人卑微到如此境地,为什么受伤的总是男的?
就体验一下 回复 04-19 04:26
舔狗太多,没办法,只能陪着一起卷,不然那就只能孤独终老了。
爱辣U
我们这里很多人四十岁了还没老婆,不管是怎么介绍来的都是为了钱,拿到好处就走人,所以说以后看上的要第一时间去领证,如果找各种借口不去就要小心了
月下听风
最怕男主抑郁,然后产生精神分裂,幻视,幻听等精神疾病。有个精神病证明。然后……自求多福了[祈祷][祈祷][祈祷]
用户18xxx89
听起来是这么回事,实际那就不知道了
颜色不一样的烟火
女的干事前同意就同意,干完了说不同意就不同意?那男的权益咋保证?要么以后就规定男女干事必须全程录像,避免说话不算数的。
白日做梦
就是看了审判长说的一堆,才发现漏了最关键的实证,都是用的佐证,而且事后检查该女子还是处女,好奇葩。
阿尼头
以证据为依据,以法官为准绳
黄先森
男的为啥不告她卖淫呢?或者仙人跳,诈骗!
风轻云淡
文中提到的这几个案子没有一个翻盘的
搬砖哥
法律能不能保障一下男性的权益
老赵
以前提倡女子也顶半边天。那是因为女性向地位偏低。当前大多数情况下,女子已经顶了多半边天了。还要认为女子弱势吗!
aska
强烈要求国家把索要彩礼也纳入刑罚!!!
用户10xxx81
女子有错的话,可适当保护。女子无错受害,应满额保护。这案显然应适当保护适当惩罚,但满额了。所以不服,长此以往,也会带偏社会
通透
法律认为女性本就是弱势的一方这本身就不是公平的
阀歀等于玢赃
不管谁当法官,不能有罪推定,太外行了,外行的让人觉得法院是不是仙人跳里的一环?
用户10xxx55
个人观点,支持男方继续申诉
a金色贝加尔
强奸认定门槛太低,容易错判
用户11xxx62
不满足要求就喊强奸救命
秦城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病专院主治张大夫
我还是建议男方死刑,为以后万世太平奠基,最少三十年内没人敢结婚,看谁着急
用户11xxx28
是的!这种强奸案跟那种袭击单身女性是有本质区别的!按这个办的话,街边站街女,嫖资没有达到她要求的,也可以告强奸喽!
我很拽不行吗
二审,有理走遍天下,你装傻充哑,自认倒霉,谁能把你咋滴?!没见过男人见了裸女不雄起,见过临门一脚阳萎了。你以为父母都傻,男女授受不亲,同居一室是考验定力的?哄谁呢?不就为生米煮成熟饭,再说下文。只是偷鸡不成蚀把米,,事情没有按父母的设计罢了!打工三年,母猪变貂蝉,你以为男人会静如处子?哄谁呢?不跳就是个绳结,跳了就是个套!你说呢?!
用户15xxx51
女的说哈就是哈好笑
用户10xxx03
不炒个强奸犯能死呀,自媒体作为媒体有点节操下限没?
过眼云烟
以后啪啪必须找多人见证
老崔
意志?意志是随时可以变的,
啤酒两瓶2
男方父母在还没有宣判的时候就要追究办案人员的责任 从那一刻开始你儿子必定有罪
熊出没
婚内违背妇女意愿都叫做“婚内强奸”,未婚夫强迫未婚妻就不叫强奸了?这律师的说法不是什么考虑情理,这是纵容犯罪呀
用户14xxx98 回复 04-18 08:24
你可能不知道,虽然有婚内qj这个罪名,但我国司法实践中没有判过真正一例,都是调解的。因为“拒不履行夫妻义务”也是违法行为!现实也里判过几个所谓“婚内qj”,都是离婚打官司期间长期分居,法官才判的,但也是轻判。
我的ID有几个字我没数过谁来帮我数一数啊
强奸未遂也是强奸罪,这男的确实奔着强奸去的,只是没插入所以是未遂,判三年没毛病
我的ID有几个字我没数过谁来帮我数一数啊 回复 04-19 07:27
我的ID有几个字我没数过谁来帮我数一数啊 回复 04-19 07:26
我截图都不看,懒得和你多说了。
111
应各打五十大板,男方判强奸,女方判敲诈罪。
用户11xxx72 回复 04-18 04:39
判不了强奸只能是未遂
拭目
这个案子律师圈没人讨论,因为看不到证据,没法下结论
用户12xxx82 回复 04-18 12:59
没有完整证据链,全靠猜测。
用户94xxx40
违背意愿这玩意儿太( ఠൠఠ )ノ,好比事情的开头是两厢情愿的,玩着玩着,或者过后没有达成共识,某,所谓的弱势方就可以嘴一歪,告你强玩了,然后呢你就完犊子了。以后可能用这种方法敲诈勒索就成正当防卫了?
用户10xxx28 回复 04-19 16:21
最恶心的就是这一条,“违背妇女意愿”若是不加个前缀,此条文可让广大无良妇女立于不败之地,男同志谁沾谁死
小奔驰
农村以后不要搞什么订婚仪式了毫无意义看到了吗?
wadyl 回复 04-19 15:11
只有农村才订婚吗,城里没有吗,城里更铺张才对吧。 不让订婚,影响促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