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判决没有错。要以法律为准绳,而不是以一些网民的想法为准绳。 最近一段时间,单位的未婚男员工都很关注也一直讨论这个案件,不知这个结果会给他们对谈朋友以至婚姻的态度带来了什么样影响,未来不可知。
丁法官与李圣的对峙从庭审前就开始了。要是敢翻供,我让他后悔来到这个世界上!这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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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判决没有错。要以法律为准绳,而不是以一些网民的想法为准绳。 最近一段时间,单位的未婚男员工都很关注也一直讨论这个案件,不知这个结果会给他们对谈朋友以至婚姻的态度带来了什么样影响,未来不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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嘎嘎一嘎斯
处女膜未破,无男生DNA;怎么就变成强奸罪了? 如果是强奸未遂,还能理解,毕竟男生行为符合。 难道处女膜是牛皮纸做的?DNA无法作为量刑依据? 认错就那么难?不怕你错,就怕你死性不改。
天上流云 回复 04-21 08:11
以后女的都说“不要~停”。这句话就随时可以把男同胞送进去
肃清厂杂 回复 04-21 16:30
既然膜没破,那么有是怎么认定强奸的呢?猜测比证据更有用是吗?
九幽阴冥
我觉得判轻了,应该死刑的
秋华夜雨 回复 04-21 16:41
那还是夷三族吧。我觉得有些人是脑子秀逗了,监狱外男方没家人是吧?还想继续升级矛盾,拼到两家家破人亡了?
用户10xxx39 回复 04-21 23:31
阴间地狱
反PUA
别问我为什么单身了,因为我怕被告强奸[墨镜][墨镜][墨镜]
贪财好色的俗人 回复 04-17 08:51
对对付
欣辰微景
证据链不完整,完全是主观判决!
海上餐霞客
法律要实际有效的证据,而且需要逻辑正确。这个案件,没有有效的直接证据,而且逻辑狗屁不通,才是社会影响巨大的根源
吃咸梅干变超人
[哭笑不得]法律的解释权至关重要,你心中的正义不代表符合法律
风飘叶落 回复 04-16 22:41
陈清泉院长说过一句至理名言呐[笑着哭]
风的记忆 回复 04-17 23:05
法律是维持最低道德底线的,道德上可不可行,说不清
未知,期待
别人结婚了以后那天不高兴告你强奸!
帅帅
只要是处女膜还在判的肯定有问题,如果说有性侵行为但是中止了也是强奸未遂,如果说有淤青有暴力行为那你也可以判故意伤害,但是判强奸估计没多少男的会服,以后结婚率直接腰斩都是很正常的
二八大杠 回复 04-21 19:35
大哥,你没发现一个问题吗?做过和没做过,这是两个结果,既然没有证据证明男的做过,为什么判男的做过?按照中国物证法乃至全世界物证法,无证据利益归被告方,为什么在你这里归原告?意思是男的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没强奸=男的强奸过,这个逻辑你居然认可了,牛逼。
榜一大哥 回复 04-22 17:15
哪怕只进到门口,还没到膜的地方我也会认为是强,问题是女方里面没有男的,而男的部位也没女的,这就奇怪了。
用户10xxx36
光是没充分证据就实行批捕这一点,就已经明显违背执法程序!
Libby
首先,已摆结婚酒,晚上孤男寡女同处婚房,已默认同意性关系,这是基础;其次,钱(房)给到位就没事,钱(房)谈不拢就是弓虽女干,明显违反公序良俗,法律不应支持;最后,即使按最不利男方条件,也是未遂且有自首情节,社会危害性根本就没有,完全可以判缓刑。
穹夕 回复 贪财好色的俗人 04-18 12:47
男的承不承认,和判得有没有足够实证依据,完全是两码事。男的承不承认是本案的一个关键。但判决有没有足够的实证依据,是和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相关的。毕竟,你也不希望哪天你需要用到法律保护自己的时候,法官给你来了推断论罪吧?[裂开]
贪财好色的俗人 回复 04-17 09:00
我不知道你在狡辩什么,男方自己都承认了,并且是直言不讳的说“从来都没有不承认强奸”这一事实,这才是最终定案的关键。一审法院也有建议过调解缓刑,是男方家庭觉得舆论站他那拒绝了,连社区办都认为男方应该判,你还罔顾事实张嘴就来?你知道的只是男方和自媒体删头去尾甚至捏造的“事实”而已
梦醒了
以证据为准绳,你提都不提证据
用户10xxx95
反正没有男人想结婚了
用户3ilz115u0r 回复 04-17 06:28
有可能
代少煌
我就想知道到底有没有发生实质性关系
cnsx 回复 04-17 01:06
女方的哭泣竟然也可以做为证据!
穹夕 回复 04-18 13:33
你的这个问题,严格来回答,答案就是:不知道。 因为没有实证证明发生了性关系。
用户10xxx36
现在更大的问题,其实是在一审法院那边!女方这种小角色,还不足以引起这么大的舆论[狗头]
厌蠢症患者 回复 04-17 09:16
肯定是中介公司搞了公关。
陆初雪
[静静吃瓜] 所以骗婚成本还是太低了。 [并不简单] 成了合理合法分财产。败露了还能威胁不给就告强奸。[滑稽笑] 这都不给还能真给你告进去。 [doge][doge]
未知
各个媒体都在疯狂洗地
薄荷小宝
那些天天喊着正义的网友其实只是想发泄情绪,说是对案子很关注,但前因后果完全不知道,也懒得查。单方面听男方父母在那里撒谎就在那里装成义愤填膺的样子。到了现实里,该结婚结婚,该过日子过日子。
成天胡说 回复 04-21 17:43
好像你就很明白一样,你跟大家都是一样的
薄荷小宝 回复 成天胡说 04-22 07:37
或许吧,不过我有个很不好的习惯,看到新闻先看看,查查其他信源,对自媒体说一定先打个问号,毕竟他们太会编故事。不懂的一定要查一查,不至于靠着小日子老师教的错误常识发生嚷嚷还以为自己什么都懂,比懂王都懂。
深渊传说
以后单身男性人人自危。在可以预见的未来,结婚率一定很喜人。
用户10xxx85
处女膜各人厚度不一样,男方是第一次,女方又反抗,事后双方都认可完成了一次完整的性行为!有预谋,有行动,有结果!
傲骨撕犢剴摋 回复 04-19 03:17
无DNA无体液不知道?
zhengbin
以事实为依据。证据确凿才能认定。为什么让人感觉证据有点虚呢?
帕鲁种植园
???这个案子的本质和彭宇案一样,已经不是案子本身的内容了,而是法院在没有确凿证据或完整证据链的情况下以大量的主观推测来下判决,懂?
用户87xxx36
捞女怕什么多得是杀猪盘
纯情小火鸡
听说女方有四个弟弟没结婚,花点钱去找个女的,按照现行模板,把她四个弟弟全部送进去,看看法官是不是依法判决
用户10xxx52
现在法律默认的是正常婚内没有强奸,但是恋爱同居订婚期间,法律根本不承认性行为是正常的合理的,这是什么封建主义法律设定,要不要包办婚姻算了!目前法律说强奸是八大罪之一,对女性造成严重伤害,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这和恋爱同居订婚期间的性行为符合?
代少煌 回复 04-16 23:03
无论怎么说目前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两人发生过性关系
用户94xxx30 回复 04-16 19:04
自愿跟被迫
云似心
没有足够的证据就想调解缓刑让你认罪,有足够的证据就不会给你调理缓刑,现在的法院真棒,出示的证据都比不过处女膜完整和女的衣服上没有体液也没有破损,因为没有强奸所以才会一直上诉,真的强奸了就会接受调解,现在就一个违背妇女意志占大分,还是因为房子没加名的原因换谁来了也不会服
云似心 回复 榜一大哥 04-23 01:06
估计是觉得订婚了也给了钱,想半推半就上了的,折腾之后看女的很反抗怕弄伤那女的就没有强行进行了,谁知道对方用这件事要挟加房名字,男方肯定不愿意摆明了想白嫖,女方看你不配合就报警吓你,司法一走自己也蒙圈了,好好亲家变仇家了,男的没得逞认什么罪,调解缓刑也不会认,所以就像现在这样了,其实男方和女方的行为都不能算大错,是法院的判决让人很寒心
榜一大哥 回复 04-22 17:29
我也奇怪,要是男的真干过,起码有律师建议他和解或自己也心虚接受和解
后天
没有证据的宣判,纯属恶搞
_
问题是带没带套!没带检验不出生物信息是对科学的侮辱,戴套了套子呢!
晓东 回复 04-16 23:21
戴套进去处女膜能没事?你小学二年级啊!
用户10xxx79 回复 04-16 19:20
套子,用完了吹气球了。
本——天 痕
洗,继续洗
梦幻之风
不结婚好,一个人过,符合平民节奏
用户10xxx92
不要相信婚介所,更不要在电话里乱说,万一录音,还要在家里安监控
风云
关键在于男方并没有使用让女方无法反抗的暴力、胁迫等手段,强奸里的“强”根本没有充足的证据进行认定,男方无伤,女方仅有几处淤青,过程中男方仅仅是抓住女方一只手,那到底是女方肌无力还是男方有霸王色霸气?光是违背妇女意愿,但没有采取使妇女无法反抗的强迫手段并不构成强奸,目前的司法判定就是女方意志高于一切,直接造成了许多冤假错案,让男性在两性关系中变得绝对弱势,让许多心怀不轨的女的能利用法律骗取财产,甚至诬告勒索。
小白
法院以法律为准绳这个没错,可是网名结合现有的资料发现法院没有以法律为准绳啊,怀疑网民被带节奏的话,可以提供更多的证据出来安网民的心啊,说要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可以把二审的现场视频放出来,把有关人员的脸部都打上马赛克,声音也可以进行变声啊,这些其实是很容易做到的吧,这样反而能提升法院的声望,为什么不这么做?不屑还是不能?
墨者
彩礼就是敲诈勒索
树叶
办案靠推理,判案也靠推理?
一叶舟
网民就是人民!谁也不是吃饱了撑的
欣辰微景
个人认为法官的判断是没错的,但是证据不全,不顾事实背景礼法简直就是三观漰坏!总结一下就是把违约当成诈骗!
发泡酒
女方一家现在害怕吗
淡笑
国服版本大更新 T0继续加强 并修复了部分年轻人想结婚的严重BUG 去责任化是新版本的体验内容 详情请参考体验服日服
cnsx
建议:彩礼入刑(人口贩卖)! 女方收了彩礼,男方可随时控告女方父母。也就是说女方如果有不忠、不孝、任性行为,或者提出离婚,就是给他父母找麻烦。收彩礼即意味着权利的丧失,收了彩礼就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男方有权性行为!
☆全文
现在有太多男女未婚同居的了,如果这都成了强奸案,那其他的同居男都人人自危了吧!!还有我也是未婚先同居,最后才和老婆领证的!想想当时真的是行走在犯罪的边缘!
怼你
建议:如果硬要判男方强奸罪,那就判女方骗婚罪,两者都同程度严重。这样可以避免女权借口说法律不保护女性,也可以有力打击骗婚行为,对各方都有利。
为美好世界献上 回复 04-21 06:18
判不了骗婚
看看咯 回复 为美好世界献上 04-21 18:02
澳门这种情况一年发生 6 次了,女的诬告送进去了
咨再
处对象必须互相尊重对方想法,这是基本知识也是得做到的!找对象千万找人品好有道德的!人品第一!爱情第二!这样一辈子幸福
_ 習慣有袮 °
这女的长了个钢化膜
用户92xxx67
公序良俗,如果一件案子大多数人都觉得不合理只说明法律不合理
用户27xxx74
法律是道德最低的底线,所以道德的滑坡难以避免的
更好的哈哈
从此以后,状告亲夫强奸不足为奇。[抠鼻]
用户10xxx38
错不错已经不要紧了,毕竟结婚证也只能证明夫妻关系而已,但能不能上床不是男方说了算的
用户11xxx72
是要以法律为准绳,女方体内连男方DNA都检测不到就判强奸既遂,真准…
用户10xxx79
用户82xxx86
以法律为准绳没错,执法是人,有七情六欲情感偏向等问题,法律法规是工具,用它的人怎么解释法律就问题很大的。
beef85
有了这个案例,只要想,任何一个女人都能把对象坑进去[并不简单]
情义无价
无理搅三分的狡辩
用户10xxx03
影响就是男人都不敢、不想结婚了!
李晓东
现在的人都还搞不明白法律是什么,他们说对的错也是对,你觉得对的他们说错就是错,都五千年历史了还不懂!
东西南北风
宣判之前就知道会维持原判,别人娃子都生了,再折腾下去你接着被整信吗?老实的坐半年当好小绵羊就行了
用户51xxx38
法律要改了,必须要增加视同婚姻。法律不适用的话必须要改。
春秋冬夏
订婚了骚扰了人家
龙行天下
你叫未结婚的往后余生乍做人?做事时胆颤心惊!那个男儿不怕仙人跳?
那年的云
一场买卖,我付了钱,拿东西准备走的时候你叫抓小偷?更搞笑的是警察真把我抓了!莫名其妙的以小偷的名义蹲了几年!法官告诉我,不是你付了钱东西就是你的了!你付了钱以后还要问问摊主的意见,摊主没意见你还要问问货物的意见!
山寨版山丘
悬着的心终于死了
无聊
问题是如果谁来监督法官 保证私法公正
虾扯蛋
没啥影响,我朋友也就恢复单身而已,我也就申请离婚而已
AHW妹子
悲哀呀!
榜一大哥
[狗头]法律好像有这么一条,只要你用胁迫行为来让女人跟你发生关系的,不管有没有插都已经算强奸成立。
phq168 回复 04-16 18:29
插入了是强奸罪,未成功那是:强奸未遂!处女,只能是强奸未遂,而不是强奸罪!我杀你,你死了,是杀人罪!你没死,是杀人未遂罪!未遂永远不可能变为既遂!
用户11xxx55 回复 04-16 19:28
还有一条法律叫强奸未遂
Mr.Chen
赞同。网民很无知,我们必须认准法律的准则。不能为强奸犯叫不平,这种变态心理
Skanor Fair
管他结果是什么,这样子一搞,管他判的是不是符合法律准则,反正还没结婚的男的是绝对不会结婚了,判的到底对不对,错没错,几个人理呢?广大男性同胞已经用行动作出了回应了,再正确也没用
用户17xxx94
奸出妇人口,就可定案了。[捂脸哭]
落日海风
还在嘴硬
哄哄
你为什么偷喝我汪汪 这汪汪都没开封 我怎么就偷喝了 你拿了我汪汪 还添了一下嘴 大哥你开超市的 我还付了4块钱 我还没答应卖给你 你再给40块不然告你偷盗 法官: 对 偷盗 判三年
友友
前面还有一句,以事实为依据
用户76xxx01
我想好了,等我 65 岁没钱生活,让我老伴把我送进去三年。
用户15xxx65
领结婚证是法律尊重民风民俗,是用法律保护民风民俗,不是用法律破坏民风民俗的,什么问吉、纳彩、订婚等等都在法律保护之内,包括现在自由恋爱,一但确定恋爱关系就不能脚踩两只船,如果法律只认结婚证,订婚有何意义?以后婚姻就是两个陌生人领一张证。
二八大杠 回复 04-21 19:39
对不起,现在国内有婚内强奸罪,结婚证现在唯一的作用就是分家产,而且大多数都是分男方的家产。
榜一大哥 回复 04-22 17:24
[狗头]结婚证只有离婚时才能发挥它的最大用处。
天堂指引
国家鼓励结婚,现在出这事,是个单身男性都怕,还结鸡毛的婚……
梦中的梦中
以法律为准绳而不是以法官为准绳!不要偷换概念!
他在南海边画了一个圈
这两天洗白的文章满天飞!
用户10xxx23
必须判死刑,为大同法官叫好!订了亲女的还不一定是谁的呢![开怀大笑]
爱无能
不会有什么影响的,该同居的还是会同居,该解决生理需求的还是会随意解决,该不要脸的还是会继续不要脸
花开花落
这案充分说明→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随风飘扬
大同 吴艳丽,男的注意避坑。
紫日
你证据呢,就靠一个录音?
红尘半米
兵分两路
大河
这就是重证据,轻口供。
阳光路上
别说订婚,就算结婚,老婆也是独立个体啊,老婆不喜欢,陪你吃个饭看电影也要她开心同意才行,何况是上床呢→_→
龙城泓杰哥
法律是没有错,错的是人。
快乐
现实生活中,两性关系中,女性已成绝对强势关系,男性反而是弱势群体。婚内强奸,有没有考虑到男性生理特点
看似一条人
来来,这个案件太好复制了,广大女性有福了。只需要花2-3个月时间和一个男的交往,抽个良辰吉日在电梯里吵个架,然后回房间和好,勾引男的半个事,再急冲冲出个门被监控拍到。好啦,这时男的只两个选择,给几十万了事,或者关3年附带点民事赔偿。3个月要嘛挣几十万要嘛挣几万关他3年,且毫无风险。不管这个案件是否判的对,只要按上面操作,男的跳进黄河也说不清,既然法院支持,那就有样学样,大家白手起家吧
看似一条人 回复 榜一大哥 04-22 20:09
咋滴,不是一本刑法书?中国还有地方法不成?
榜一大哥 回复 04-22 17:27
[狗头]这得要在大同你才有胜算,其他地方不一定能告得入。
蜘蛛居沼
用户95xxx87
我希望看到男的出来宰了那女的,拭目以待。
tb684978_99
已婚的都瑟瑟发抖,何况未婚的男同胞?
无言
如果男女朋友发生关系,男方有强来,会不会判三年?警察不会判三年,许多批评教育你男朋友,要尊重女性。人家订婚了,就是男女朋友关系。所以强奸不成立。如果成立,那很多男的都要坐牢
用户10xxx52
这个事情的经过应该男女都是处,男的认为订婚收彩礼了,女的也跟着回婚房了,就想在婚房半推半就,女的其实没那么爱他,甚至有点生理性抗拒,然后处男加处女最后就接触下根本没做成功。本来男女间闹矛盾,都没想着把对方怎样,男的没想着怎么强行要上,如果有真强行女的不可能不受伤,女的其实也没想着要男的坐牢,哄哄就好的事情。后面,女方母亲非要加房产名字(那时候加名字可以分一半)还说结婚也不一起住,男方母亲觉得女方是骗婚的,双方母亲插手后矛盾扩大了,就报警了。然后公检法在法律条款已经偏向女性的情况下,带着很明显的保护女性和女权主义偏向的情况做出了三年实刑,最终弄出了订婚后未婚夫在婚房强奸未婚妻,而且强奸行为实际未成功的情况下被判刑的千古奇谈!
┅☆伈随风飞
这一下结婚率更喜人了
泠星
我所认为的强奸,违背妇女意愿,强行与其放生性关系。罪名成立的话就是1.女方是未满14岁的未成年,并与其发生性关系。2.女方意识不清醒,或者有智力障碍的,或手脚被束缚不具备行动能力的,与其发生性关系。3.女方受到威胁恐吓下,与其发生性关系。4.使用暴力,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这里面随便女方找到哪一条证据都能证明女方受到强奸。就大同订婚强奸案来说,仅以女方双手大臂和右手腕有淤青这点伤是不能够说明男子使用暴力,迫使女方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作为一个成年女性,如果只是受了这点伤的情况下,要是女子不愿意完全是能够打爆男子的,由于考虑到双方已经订婚,下手应该会轻一点,男的全身也必定会留下各种抓痕或者淤青。更别说男子还在家外曾经拉扯拖拽女子了,这些也会让女子受伤,而且男子是以一个人,女子要是不愿意,不把女的打晕,不把女的手脚捆住,我很难想象出他是怎么强奸女方的。
清风
悲哀
我随心动
有人催你,就把这个发给他们看。代价可以,就是自我边缘化
李逍遥
拿证据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