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这起婚内强奸案,二审到了节骨眼,情况复杂得像团乱麻。男方被关两年,嘴硬不认罪,他老妈更绝,把12名一审执法人员告玩忽职守。这事儿在网上热度爆棚,二审法官压力山大,估计心里直埋怨一审法官。 这判决太难下了。发回重审不太靠谱;判强奸吧,关键证据缺失,处女膜没破,也没检出精子DNA;判强奸未遂,男方肯定不干,放出来说不定又生事端;可要是判无罪,那12名工作人员咋整,真让他们担责受罚?不知不觉,法官这职业风险剧增,毕竟人命关天。 在我看来,司法判决必须以事实和证据为基石。面对舆论压力和复杂状况,法官更要坚守公正,依据法律和事实严谨判断。公众也应理性看待,相信法律会给出公正裁决。不能因舆论或复杂局面干扰司法公正,只有这样,法律的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才能得以维护。
大同强奸案彻底摧毁掉了男女之间最后仅存的信任,影响深远,已经成为捞女们最佳的学习
【1评论】【1点赞】
眯会
没有事实证据,都是制造的证据,二审判的牛
用户10xxx39 回复 用户10xxx42 04-25 17:29
现在就不好说了,仅凭女方证词判案,无视客观证据,会是什么结果不知道!
用户10xxx42 回复 04-25 09:31
引起火灾,烧死人了,这女的判死刑不,毕竟她放的火
未休矣
待到冬尽迎春来,重入江湖掀狂澜。三载囹圄勿相忘,一朝述尽屈与冤。
好运来了 回复 大老K 04-27 19:33
这么出名的案件,法官也不敢暴露自已的名字,也不觉得自己判的好。还是有点心虚。
大老K 回复 04-27 14:42
又来一个法盲[得瑟]懂不懂什么叫物证,什么叫人证,什么叫口供[得瑟]自己再去看一下二审审判长的视频[得瑟]去查一下他说的高度概然性是什么意思[得瑟]再去查一查刑法的规定,没有物证能不能判刑事案件[得瑟]疑罪从无指的是物证还是口供[得瑟]啥都不懂就来网上叫唤[得瑟]真是无知者无畏
问问
以后天下所有的女人都可以效仿大同女子骗财、骗婚
清风 回复 04-17 20:03
所有法官学习增强业绩!
你礼貌吗 回复 04-26 22:59
管得住下半身,谁也奈何不了你
白菜
很难办,,因为妇女意愿,,就是一条难以区分梗,,,简单一点就是有她说没有他说,,一旦她心硬一点,估计你就没有得跑,,肯定就是缝纫机欢迎你,,想想婚内都可以强奸
手机游戏机 回复 04-17 11:37
搞笑印度邻居
用户10xxx39 回复 04-23 22:40
女的要求房本加名
Cheng English words
我想说的是女子及家人动机不纯
强哥 回复 04-26 17:32
别在这意淫了
用户10xxx39 回复 04-23 22:41
正确
Ai
二审女方不出庭,律师也不在,这不是明摆的直接定死了结局,男方要真没做过头,直接省高院或进京最高院去告,到时候这些证据不行强行定罪的直接玩完
强哥 回复 04-26 17:33
刑事案件,原告是公安机关检察院
进击的小张 回复 04-24 17:00
案情一般二审结束了,最高法不受理这种案情的
闲庭信步
无论女方怎么解释,从整个事情来看,女方从心里就不喜欢这个男的,试想,如果女方喜欢他,即使这个男的来硬的,女方当时可能会很生气,过后女方也能原谅他,毕竟过一段就要结婚了都是一家人了,不可能把喜欢的人送进监狱吧,但是不喜欢那就是另一回事了,所以不喜欢是原罪。但是这个女的做的确实有点过分,毕竟男方没做出实质性性行为,女方也没损失啥,不想结婚分手就完了 ,这和大街上不认识的男人想硬来,是两回事,但是你把男的送进监狱,毁了人家一辈子,有点过分了,甚至有点歹毒
wyq 回复 04-17 01:55
证明男的违背妇女意愿,女方愿望是男方能跟她做,结果男方不肯做,从而严重违背了妇女的意愿立马构成了强奸!
张大岭 回复 04-25 16:03
不喜欢,为何订婚呢?为何收彩礼呢?
哦俩
处对象必须互相尊重这是基本知识也是必须得做到的!找对象千万找人品好有道德稳当的!人品第一!爱情第二!这样一辈子才幸福
用户10xxx06 回复 04-19 01:53
[点赞]
哦俩 回复 04-17 09:49
说的对!
杰哥
时代在进步,以前抢劫要带头套,现在只需要戴头纱就行了,集美们赶紧创业
东篱采菊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话说的没错。
Cheng English words
这样的女人没有人敢要,房本上不加名就告强奸恶心至极,都到谈婚论嫁的地步了,对准老公就这样薄情,可见女人如此轻薄
大青虫 回复 04-16 23:00
订婚了,重要的是
逆光者
为了法律?
用户94xxx74
老老实实坐牢吧,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明明 回复 04-16 23:05
还有一年
用户10xxx84
强奸的关键证据没有,拉扯就可以当强奸证据?拉扯也可以是要抢劫要绑架要杀人哩!男人们离女人远一点。
高人一等
从公布的事实来看,这肯定算强奸! 在女的如此表态的情况下,就算她有其他的目的,你一个男的能采取这样过激的方式?! 我是个男的,个人觉得他的行为就是违法的。
一纤 回复 04-27 21:00
那也只是未遂呀,杀人和杀人未遂一样吗
用户10xxx08
女的抓回来,判诬告
开卷有益
这个案件法官故意忽略了一个关键问题,就是事情发生后女的不是第一时间报警而是要求房产证加名字,那么女方对男方行为并不是反对的,报警是因为男方没有及时加名字,站在女方立场,自己没有卖个好筹码,想悔婚,站在男方立场,付出那么多,婚姻还没搞定,女的推三阻四,加名字风险更大。女方处女之身更说明她的期望值很高,期望值没达到其实是想悔婚。你悔婚就悔婚吧,害别人干嘛?非要告强奸。男方与你往日无冤近日无仇的,毁人一辈子。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自己的青春也耽搁了,以后十里八乡的谁敢跟你家结亲?一审二审法官现在没有事,不等于今后不会受影响,参考南京法官后面调离司法系统。
用户10xxx97 回复 04-24 23:37
不是故意忽略了而是装作睁眼瞎的伞故意而为。
zhengbin
没有实物证据支撑,很难让人信服。怎么证明进去了吗?
a金色贝加尔
感觉实际上就是未遂
房不胜房 回复 04-17 12:51
说了,那个不重要
CC
事情说不清楚了,反正这事乱到说不清楚对错,结果就是最后不论是什么结果,国内婚姻问题因为一个案子闹得不可开交,对立越来越严重
枫叶牛仔
收彩礼时候讲习俗。怎么不说彩礼是非法的。履行义务就讲法律。双标。
用户47xxx07
男方个人与女方个人之间只能说是遗憾。 输的是法院判决,输掉了社会信用,输掉了国家信用。 对男性而言,谁敢跟女性交往,服务业,婚恋市场没有几年时间很难恢复信心。
Shisheng
打击强奸,打击骗婚,双管齐下!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并不意味着可以骗婚!不爱就不要订婚,本案明显有骗婚嫌疑,须严肃追究!
芹芹
我要是男的,就告嫖娼好了。法律没有明文规定要给订婚钱吧。给钱了的就叫嫖娼。按习俗要给钱,但按习俗给钱了的就叫老婆了。既然不是夫妻,又给这么多钱,不叫嫖娼叫什么?请懂法的给我们按法律说一下
宝大侠
男方老妈把12名一审执法人员告玩忽职守,这是一个巨大的失策,这个官司再也打不赢了。
用户10xxx06 回复 04-21 04:13
估计是律师教的,男方的老妈应没这知识,告三家的报道一出,原先二审有点同情男方的心已荡然无存,不判十年已手下留情了
宝大侠 回复 用户10xxx06 04-21 07:15
有可能,律师想搏出名,一心把事情搞大!
cnsx
建议:彩礼入刑(人口贩卖)! 女方收了彩礼,男方可随时控告女方父母。也就是说女方如果有不忠、不孝、任性行为,或者提出离婚,就是给他父母找麻烦。收彩礼即意味着权利的丧失,收了彩礼就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男方有权性行为!
玻瓶々可乐
首先二审没考虑过判强奸未遂,因为强奸未遂的证据很明显,但判了未遂,就顺带着说一审有问题,再证据链不完整,判了刑,定了罪,那几个人也跑不脱…所以案件一直就是维持原判和庭外和解,男方一直不同意庭外和解,二审如果不想办一审,就只剩下维持原判了
千里使者
看来这个案子还没完,估计男方会继续上诉,这样一审二审法官都会头大!!!
吉祥
我拿青春賭明天不給錢來就強奸
寒江水影
本案警醒男人;在与女人交往中得有留心眼,不然一不小心,本案就成了你的前身! 永远记住女人心海底洞,黄蜂尾后针。
yu
其实,加害者是双方背后的两位母亲大人的瞎搞!第一,女方母亲为攫取钱财而不择手段。第二,男方母亲不知天高地厚地追责公检法办案人员。两位背后的母亲才是加害这对新人的祸首。
忠诚粉丝
还是处女啊
用户10xxx06
二审对于处女强奸案成立的解释,只是说有可能,但判决是不能以万分之一的机率作为证据的
东莞财元宝
严查严惩
足球的世界
一审12个渣渣都应该送进去待2年。。。
工蚁
本来这个案件放在以前不算大事 但是放在这个男女对立的时代 影响就很大了 尤其现在男性在高彩礼 高房贷 的压力下 没有怨气 你信吗?
只买国货
男子他妈臭棋一招
用户17xxx92
还是处女呢,就是没强奸成功呗
用户10xxx39 回复 04-26 17:39
无法证明发生过强奸
普通人
还不是你们这些自媒体天天瞎编
用户14xxx80
女方玩仙人跳,玩得如火纯清
李刚
没有干的事让别人承认!有骨气的人哪那么容易就承认!承认了一辈子污名!不承认无罪释放要求天价赔偿!告女方污告!让证据不足旷瞎判的法官下课入览狱!!!!
不忘初心
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这不是在审判是不是强奸?而是在审判用结婚致富获得财富。
暗夜星火
这个女的和中介公司有合作的,原来的意思是先把男方的彩礼和一半房子拿下,就解决了大哥,然后在重新找下家解决二哥。如此三番,连她老妈的养老钱也解决了!
人家山多财多
山西煤多
执着
一直给你机会,缓刑,但你一直蔑视法律,现在法律给你应得的,这样你满意了吧。
用户10xxx39 回复 04-26 17:50
判案的依据是女方的证词和意愿,在没有客观证据证明强奸的前提下,别有用心的人却指责男方没有认罪换取以认罪为前提的缓刑,男方有权利不认罪!
海明威
只能告到高院去
爱吃肉肉
男方真为全国男人挣口气,如认罪以后男人活得连奴隶多不如,而且还会留下案底,不认罪会留下案底也会成为英雄
用户95xxx32
以后都要全程录像,留好证据,干到一半女方说停就要马上停,多动一下都是坐牢的重罪,中国男人真是难呀,劝所以中国男儿在自己床头都要装个摄像头,还能避免自己床上被绿,一举两得好事,还能促进经济增长
南方山羊
这小编三观正,顶起!
李晓东
以后不小心碰到女人也要进行到底要不要也是三年!
用户17xxx22
派女人抢钱 不给就是违背妇女意愿 没有摄像头 没有第三者 应该怎么破
用户14xxx37
结婚率又得直线下降了!
用户10xxx39 回复 04-26 18:06
离婚率要升高了
昆仑大叔
[静静吃瓜]
渭河
已经判了,强奸
飞天牛-茂
悲哀
自由飞翔
这么傻 他们会承认他们有错的吗?
涛哥
沉默的人最可怕!
用户12xxx63
奸进去了吗,疑罪从无才是法官考虑的
哥哥乐
我是岳飞,打钱。我是岳飞,打钱。我是岳飞,打钱。谁不打谁坐牢
西城
这家人以为自己多牛逼,还告12名法官
tb594402452
不管二审如何判,程序违法算不算犯罪?这是核心问题,根本问题。
自律
不给我房子和钱,我就搞一次假强奸,烧窗帘、身上抓几条,那就是违背妇女意愿,看起来符合强奸罪的逻辑!
凯翔畅达
这种文章宣传多了,男生都不敢去相亲,也不敢去结婚了,这种信息对社会非常不利,而且法院也不应该这么草率的定男生有罪甚至坐牢。这样女生女方会越来越放纵,我认为不公平,既然都同意订婚了,这个同居发生性关系也是迟早的事。这种文章信息发多了,我听到好几个未婚男生都说不敢去相亲,不敢去结婚,不小心还要去坐牢。
用户40xxx58
搞笑吧,还男的嘴硬花了10几万,还不如人家一锅麻辣烫
稍等一下
其实最难的是实事求是!
渔翁
法律只有让大多数人信服才是公正的。
金海石
三败俱伤(男方.女方和官方),都觉得委屈但没有赢家!
碧海
都坐了2年牢 还有1年就出来了 肯定是有不为人知的故事
用户10xxx78
上诉
用户11xxx39
错判的法官必须承担责任
一点零七
男女平等≠女权泛滥
cnsx
全国男人们注意:谁也不要娶山西大同吴艳丽,给小席留着 ! 估计这样艳丽就会翻供了,因为她老公可以拿到国家赔偿。
用户10xxx30
男的有权不让女的房产加名!
诚诚
扶不扶还没想好,现在又在想结不结
用户53xxx21
在大同订婚案中,大媒体其实玩了一招媒体惯用的套路,叫“偷换概念”!以弱化判决结果本身的影响。 公众的关注核心一直都是“强奸罪的定罪证据是否合理充分”,而大媒体们巧妙地把关注重心引到了“收彩礼不等于性同意”。而“收彩礼不等于性同意”这一议题,还巧妙地站了一个道德制高点,这种道德制高点一旦站上了,就几乎无法辩驳。 但广大男士们真的拎不清“收彩礼不等于性同意”这事吗?相信大多数男士还是拎得清的! 结果,被主流媒体玩一手偷换概念,成功转移了关注焦点,让判决结果合理化了。从此,再也没人关心“强奸罪的定罪证据是否合理充分
用户15xxx40
己拉黑这王八蛋
那一片海
以证据为准,
公平正义
这男的一家都是法盲而且自私暴力,这么洁身自爱的女孩不该属于他们,正是有福之人不进无福之门,幸运!!
用户10xxx06
应该参加澳门前段时间的案件,那几个女的说被强奸,后来查清了几女的都要坐牢了
问路
二审已经判了[捂脸哭]
用户13xxx04
此案例有效的降低中国人的婚姻率!新生儿的出生率!感谢大同案例的男主女主们!让国人的更多人体验到单身的快乐!
微末蚁族
现在司法解释,女方具有事后撤回同意权,让男人不管何时何地都没法保证自己合法行使性权利,就相当于剥夺了男性合法使用性权利。加上结婚后生不生是女方的权利男方没权管,和谁生也是女方权利,男方也没权管,男人成了寄生虫宿主了?[跪了] 希望本次能对强奸罪进行规范,重塑婚姻法,生育权重新分配,婚诈按诈骗罪处理。
懒洋洋
房本不加名,马上三年刑
二月初
电话录音[哭笑不得],都啥时候不是问清楚咋回事,居然是想着点电话录音,学会了,伙计们,都学着点有啥事时先点录音[开怀大笑]
wyq 回复 04-17 01:58
心思慎密,动机不纯
豪爷不差钱
对手都换了,怎么赢
虾饺
刷新了世界观,挺儿戏的。
用户60xxx69
本来就是一个糊涂账,用力过猛了
人生若只如初见
现在已经不是有没有罪,判男方没醉,等于打脸所谓的法官
哄哄
新婚之夜 处女强奸案
用户18xxx03
法律公平公正,判决合理
超级键盘侠
什么B,这么多人为的守!
小小FOX大耳朵
口供……?
Kreeys
既然判了男方强奸罪,女方的敲诈勒索诈骗罪为什么故意忽略?男方确实有错,但罪不至此!
天堂的味道
二审都判了,你们还在这bb没证据的,要么是睁眼说瞎话,要么就是一帮穷光蛋娶不上媳妇的,没证据就判,你们以为法院是女方家开的?
就事论事
男方的家毁了!放出来有可能灭了女方!不放法律程序不符!杀人放火多少年?订婚强奸未遂多少年?要想毁灭一个民族,先搞乱教育,再立法毁民族民风!
用户10xxx88
抓错人了
用户12xxx59
为什么认罪?何罪?
强哥
你看了个屁,蹭流量的货色
智荣
有没有两种可能:太细,完美避开了膜,女子不满意,推开了。太软,对膜无可耐何,被女子推开了。其实第二种可能更大,经过处男的都知道。“我向来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来推测国人的“
龙人在此
都是笑话[抠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