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贾府妾侍丫鬟,与清朝法律连坐…
易容谈文学
2025-04-13 17: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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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结尾,贾府男人们为罪恶付出代价,大观园少女们却要遭遇比男人们更为严酷的命运,她们既非同谋也并不姑息甚至根本不知情,她们是那样无辜,这就是《红楼梦》至深的悲剧意义。曹雪芹通过描写贾府妾侍和丫鬟们,透过香菱的命运让读者看到清代法律如何影响这个群体的生存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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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家是古代社会很严厉的刑罚,清代犯政治罪或者经济罪,都有可能被抄家,罪行轻重不一,处罚也不一,最终由皇帝决定。最严厉的不仅要没收财产,罪犯本人的直系亲属、奴仆也要没为奴隶或罚充苦差。抄家刑罚最严厉的一等要合并收孥刑罚,将罪犯的女性亲属、未成年男性亲属和奴仆全部变为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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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坐记载
先秦时的典籍中就有很多关于“收孥”刑罚的记载。《左传》中记载晋国大臣的族人很多沦为官奴。《吕氏春秋·季秋纪·精通篇》中也有记载。古代法律中收孥刑罚有多个名称,一般也称为“籍没”或“缘坐”,也称为“入官”“没官”。缘坐的意思和连坐相近,一人犯罪,家眷和奴仆是最常见的连坐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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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女眷连坐
历代王朝的政府和宫廷里都有专门容纳罪人女眷的机构。唐代常将罪人女眷打入宫廷中的掖庭,武则天时代的著名女官上官婉儿就是罪臣上官仪的孙女。明代宫廷有两个容纳罪人女眷的机构—教坊司和浣衣局。清代教坊司也继续存在,直到雍正朝除豁贱民的改革时才取消了这个机构。清代很多罪犯的妻女都被处以籍没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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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的籍没刑罚相比于前代更为残酷,罪人的妻女常被发配到乌喇、宁古塔等苦寒地带给守边士兵为奴,当时这些发配地的恶劣生存环境对于中原人都是极度严酷的,很多人在发配的路上就不堪折磨。在清代,犯罪大臣的家属被判籍没流放边塞的,女眷在流放前自杀是常见现象,家人为了让她免于受辱,甚至会要求她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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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人的女眷假如没有选择自杀或出家,则会被当作财产一样变卖,沦落到社会的底层。她们在遭难之前,养尊处优锦衣玉食、毫无涉世经验,一夜之间沦落到了社会的最底层。家中男性获罪以后,她们丧失了父兄的保护和经济支持,也可能被奸人变卖为奴。——读《命若朝霜•〈红楼梦〉里的法律社会和与女性》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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