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在监狱服刑了13年,还剩15天就刑满释放,不料这时检察官却突然告诉他:“不好意思,我们抓错人了......”
1992年,胥敬祥涉嫌多起入室盗窃和抢劫案件被判处13年有期徒刑。
多年后,距离他刑满释放仅剩15天。
然而,这次提前释放并非因为表现良好,而是因为查明原来胥敬祥是被冤枉入狱。
1991年,胥敬祥家突然被一群警察闯入家门。
警察没有任何解释,将他铐上手铐带走,宣称他是本县一系列盗窃和抢劫案件的嫌疑人。
原来,最近乡镇接连发生盗窃案件。
就在此时,名为卫国良的举报人突然出现,称认出了胥敬祥穿的绿毛衣,认为这件毛衣与自己小姨子家失窃的毛衣相似,于是向警察举报。
尽管胥敬祥坚称自己无辜,但在短短三天后,他便主动认罪,详细交代了自己在过去一段时间内参与的盗窃和抢劫案件。
胥敬祥在认罪过程中还揭露了他的同伙。
胥敬祥被判刑13年。
妻子带着孩子离开了他,父母也因无法承受舆论的压力,先后去世。
1995年,一个名为李传贵的警察开始审视胥敬祥案件的相关资料,在逐一比对受害者的口供时,发现胥敬祥所提供的作案时间和地点,与一些受害者的陈述不符。
李传贵前往监狱探访胥敬祥。
当他提到案件中的疑点时,胥敬祥突然热泪盈眶地表示自己是被逼供的。
李传贵开始深入研究案件,重新审视当时的证据和程序。
李传贵将所有疑点汇总,并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的申请。
然而,初次的申请很快被驳回,李传贵并未放弃,再次提出申请,依然遭遇拒绝。
许多人可能会选择放弃,但李传贵没有放弃,而是坚持不懈地寻求真相。
这段时间里,李传贵为案件奔走在多个部门,尽管与胥敬祥并无任何私人关系。
然而,一封匿名举报信却突然出现,指控李传贵与胥敬祥有不正当的交易关系。
举报信虽然没有任何实质性证据。
但许多人开始怀疑李传贵的动机。
这让李传贵因涉嫌与胥敬祥有不正当交易而被关押。
幸好,蒋汉生,河南省检察院的一名优秀检察官,接手了李传贵的案件。
他仔细审阅了李传贵案中的举报信,发现其中没有实质证据,反而看出李传贵被关押完全不符合原则。
蒋汉生坚信李传贵是无辜的,在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后,李传贵终于被无罪释放。
蒋汉生听说了胥敬祥的冤屈。
蒋汉生决定支持李传贵。
两人携手,开始了对胥敬祥案件的调查。
从1998年到2001年,李传贵和蒋汉生踏遍了河南省的多个城市和乡镇,甚至前往周边省份。
他们几乎倾尽所有资源。
然而,这个过程并不容易,很多当年的关键证人已不在人世,甚至当年参与案件的部分警官也故意回避。
终于,在他们的努力下,找到了突破口。
胥敬祥的妻子在案件中签下的名字与她的文化程度不符。
胥敬祥的妻子无法识字,写不出那样流畅的签名。
而后,他们又发现当时所谓的胥敬祥同伙梁小龙,根本没有与胥敬祥有任何关系。
2000年,蒋汉生成功找到了当年在集市上售卖绿色毛背心的商贩。
商贩明确表示,他记得胥敬祥曾亲自购买过这件衣服,并且还与他讨价还价。
这个证词推翻了警方的原有认定。
胥敬祥曾坚称自己买的毛衣而非盗窃得来。
李传贵和蒋汉生重新整理了案件材料,并决定再次向法院提出上诉。
他们将案件直接提交给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04年,省法院认定之前的判决存在重大错误,并要求重新审理。
2005年,鹿邑县人民法院对胥敬祥的案件进行了公开重审。
在充分的证据面前,法院最终做出了无罪判决,胥敬祥获得了自由。
然而,胥敬祥经过13年的牢狱生活,早已失去了亲人和家庭。
出狱后的胥敬祥回到家乡,发现妻子带着孩子已经改嫁,父母因承受不了失子之痛相继去世。
面对父母的坟墓,胥敬祥的心情难以言表。
在蒋汉生的帮助下,胥敬祥向国家申请了赔偿。
经过长达四年的等待,他获得了52万元的国家赔偿。
然而,这笔赔偿金并未能弥补他失去的亲情与时光。
参考文献:[1]杨维汉.胥敬祥,13年沉冤尽洗——河南省检察机关无罪抗诉第一案纪实[J].决策探索,2005(9):55-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