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看了一条视频,一对夫妻用200万买了一套300多平的法拍别墅,刚住进去不久,物业就来收取前任业主拖欠的52.6万元物业费,9万1千元是物业费,43万5千元是滞纳金,原来当时拍卖时就说明了购买者须承担物业费,这对夫妻不肯支付这笔巨款,物业就将这对夫妻告上法庭,法庭判决业主需支付9万1千元物业费,滞纳金不用支付。通过这个判决说明了物业收取滞纳金是不合理的,9万元的物业费竟然产生了40多万的滞纳金,那明显就是高利贷,物业公司想靠高利贷来发财,已经不可能了,法院也不可能支持。物业公司那套自己定制的滞纳金标准,早就应该取消了,明显就是霸王条款,滞纳金比高利贷还狠。
刚才看了一条视频,一对夫妻用200万买了一套300多平的法拍别墅,刚住进去不久,
寒凝聊房产社会
2025-03-23 00:3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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