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之文恨之入骨的这位网红大姐,听说快50岁了。看她照片上的样子,也蛮年轻的,当律师把她4年来造谣辱骂朱之文的证据呈现在法院的时候,她真的害怕了。
你知道吗?在这个互联网时代,键盘侠们往往以为屏幕后的匿名能成为伤害他人的护身符,可现实总会给人当头一棒,法律的威严不会因为"网络"二字就失去效力。
这位住在徐州的网红大姐,凭借着一股莫名其妙的执着,硬是把300公里之外、素未谋面的朱之文一家变成了她的"固定素材",她像个"狂热粉丝"一样,天天盯着人家的生活,对着手机屏幕编造谣言,好像完成KPI似的。
"我真的知道错了!"法庭上,她跪地求饶的样子,和之前网上嚣张跋扈的形象判若两人,可惜,朱之文早已心如止水。这四年来,他经历的网络暴力已经让他学会了无视这些声音。
更让人费解的是,她的造谣内容几乎无所不包,从朱之文本人到他的儿子、儿媳,甚至连无辜的小孙子都没放过。每一条造谣都像是精心设计的"剧本",目的就是要把一个普通家庭推向舆论的漩涡。
有人说,网络暴力之所以可怕,不是因为它的力量有多大,而是因为施暴者往往毫无成本。但这次,法律让这位网红大姐明白了一个道理:键盘敲出的每一个字,都是要负责任的。
你说说,一个相距300多公里,毫无交集的陌生人,究竟是什么样的心态,能让她投入如此大的精力去伤害一个家庭?这或许值得我们每个人深思。
其实,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人人都应该对自己的言行负责。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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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判就判,这种人不值得同情
dahai9967 回复 02-27 23:13
这种人就是疯狗,要用痛打落水狗的手段,打的灰飞烟灭,才能最终解决问题!!!!
用户12xxx43
必须严惩
运气上门
好人就应该被伤害,好人就应该被枪指着?
人到中年 回复 02-24 16:25
你好,张麻子[哭笑不得]
自然自然在自然
就用鞋底抽嘴,造谣多少抽多少下,牙打光了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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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骂人家四年有点过分了
宏茂桥地铁站
你可以讨厌哪个人,但你不能触犯法律!
萧遥远洋
一定得:1,账号永久禁言;2,依法判刑;3,精神损失费等赔偿,赔的她再也不敢造谣生事。
用户16xxx58 回复 02-25 16:55
公证费20万要她出
cctcct2014
平台肯定不能独善其身
用户65xxx92
一切按法律法规处理
天仙宝宝805187050
绝不和解,太可恶了
金刚狼
强烈支持判坐牢+经济赔偿,对所有网暴份子,蹦热度没底线肆意造谣的博主,一定不能手软
用户15xxx95
刑拘
用户10xxx97
如果这种人被大衣哥原谅,那么她下一次网暴其他人,大衣哥就是帮凶
把酒赏雪
无语了
梦想家
肯定是有团队在运作的
用户16xxx58
枪毙吧,这种渣,活着浪费空气粮食也就算了,还会祸害人
云端梦想
UC上还有一群网爆武磊的建议武球王也效仿一下
用户16xxx87
老牛忙还能蹭
斩恶
活该
千竹
整天说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但处理了的有几起
风灬大
必须让她知道造谣的成本
大好时光
办成标志性案件,起到导向作用!!!
风华正茂
这人闲的蛋疼,也可能是
力量
不应该做!一个做j。
北海人龙
妒忌让人面目全非
红鲱鱼
该!
叶落归根
这种就是垃圾兽
用户10xxx19
😂
德先生跟赛先生何在
这要是有法务部,早就告死她了
明月海
绝不姑息
森林
她的目的是什么
用户10xxx41
应该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