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七旬董事长猥亵26女子?
一位26岁的女子实名举报上海一家纺织品公司的73岁董事长,称其在招聘平台看到该公司招聘康复理疗师,遂投递简历后被该公司联系进行面试,当女子在该公司面试过程中被董事长要求试手法,在此期间,朱姓董事长称其在上海有多家公司,并要认该女子为干女儿,还自称其是某大学客座教授,可以让其考研究生。在这些条件的背后是董事长肮脏的内心,开始对女子有性骚扰及猥亵行为,该女子随身携带的录音笔记录了整个事件的过程,并成为了有力的证据。
当警方将朱某带回警局时做出了行政局五日但不执行的决定后、该女子表示很不理解。从法规上讲警方处理得当,因朱某超过70岁。但在道德层次上上,未对该女子进行民事赔偿和道歉,让其很是不解。随即将该事件的整个过程发布在网上。
我认为该女子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民事赔偿和道歉。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