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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对携程集团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6.58亿元,并以其2025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69.58亿元的7.5%处以罚款35.21亿元,罚没合计51.79亿元。
同时,责令其全额退还强制扣除酒店经营者的订单储备金1.22亿元,要求企业全面整改并公开整改措施。携程当日回应"诚恳接受、坚决服从",并表示将"坚决摒弃'内卷式'低效竞争"。

这笔在线旅游行业史上最大罚单,标志着我国平台经济反垄断常态化监管又下一城。但欢呼之余更需要冷静:携程被罚固然大快人心,却也把我国资本监管体系的短板与长进,一并摆在了桌面上。
一个平台巨头,是如何"失控"的
市场监管总局查明,2020年以来,携程滥用其在中国境内在线酒店预订平台服务市场的支配地位,以流量分配机制为核心,利用平台规则和技术手段,实施了两类垄断行为:
一是"特牌"独家合作。 以最多流量倾斜、权益支持为激励,诱导交易额高、服务品质好、用户吸引力强的酒店签署"特牌"协议,要求其不得与竞争性平台开展合作——构成《反垄断法》第二十二条禁止的"限定交易"行为。
二是"金牌""无牌"强制"全网最低价"。 要求跨平台经营的酒店在携程平台价格全网最低,并允许其直接调价;一旦发现酒店价格高于竞争性平台,即通过"调价助手""挂牌通"等技术工具和人工手段调低价格——构成"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行为。
为保障这两类行为实施,携程还通过限制流量、"摘牌"、扣除订单储备金等惩罚性措施进行威慑。
这套组合拳的危害是系统性的: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限制了酒店经营者跨平台经营,侵害了酒店经营者自主定价权,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加剧了行业"内卷式"竞争,阻碍了行业健康发展。
更值得警惕的是,携程并不是一夜之间滑向垄断的。早在被立案调查前一年多,问题就已经充分暴露。
约谈—整改—再犯,商家消费者两头受害
把时间线往前推,携程的垄断苗头并非未被察觉,而是早已被反复投诉、反复约谈,却屡禁不止。
商家端的怒火最先点燃。2025年4月起,贵阳、郑州等地酒店商家陆续投诉携程"调价助手"未经协商擅自调低房价。新华网2025年9月的调查发现:广州酒店经营者毛女士的客房价格被携程从每间100多元"莫名"调到70多元;武汉祺程酒店五一期间480元/晚的房价被直接压到130元/晚;有民宿老板标价210元的房间被改成180元,单日最多被改5次,想关闭功能却找不到开关。
2025年8月,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对携程等平台进行集中约谈,直指"二选一"、利用技术手段干预商家定价等问题。9月17日,郑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携程旅行网运营主体开展行政约谈,认定其违反《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五条及《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存在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和技术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交易及交易价格进行不合理限制的问题,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

然而约谈之后,问题依然存在。2025年12月,云南省旅游民宿行业协会发起反垄断维权,上千家商家匿名提交证据。直到2026年1月14日,市场监管总局才正式对携程立案调查。
消费者端的质疑同样长期悬而未决。譬如就在2026年3月,媒体曾曝光携程"天价机票"、航站楼标错、退改乱扣费、大数据杀熟等问题——有十几年铂金会员反映,与会员等级更低的朋友查询同一航班,自己的报价反而更高;中东战事期间平台将当地酒店价格翻倍且强制要求两天连订。7月,消费者林先生花15217元购买国际机票,起飞前3天退票仅退回432元,扣费比例超97%,平台以小字标注"仅部分税费可退"。

类似的案例还有很多,仅在黑猫投诉平台,涉及携程的相关投诉总量,目前还有已超1.9万件未解决。
从2025年8月贵州约谈,到2026年1月总局立案,中间隔了约5个月;而从商家首次大规模投诉"调价助手"(2025年4月)算起,则接近9个月才进入中央层面的反垄断程序。这9个月里,商家继续被抽走定价权,消费者继续被"杀熟"。约谈—整改—再犯—再约谈的循环,高度暴露出单一地方监管在平台全国性面前的无力。
横向对比我们不算慢,但这远远不够
客观上说,我国对平台垄断的监管响应速度,在全球范围内并不落后。
欧盟对谷歌、苹果的反垄断处罚往往历经数年诉讼拉锯;美国对亚马逊的反垄断调查从启动到起诉耗时近三年。相比之下,我国从携程立案(2026年1月)到处罚落地(2026年7月)仅用6个月,执法效率不可谓不高。
但真正的标尺不应该在他国,而在我们自己。和自己比,这次处罚暴露出的"及时性"短板不容忽视:
首先,从"投诉累积"到"立案启动"的触发机制偏慢。 商家和消费者的个体投诉早已形成海量声浪,但真正触发中央层面立案的,是云南民宿协会的集体维权这一"临界点事件"。这意味着日常投诉与反垄断立案之间存在一道不易跨越的沟壑。
其次,地方约谈的威慑力有限。 贵州、郑州等地2025年8-9月两次约谈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但携程的"特牌""调价助手"等核心机制并未实质改变。地方属地管理与平台全国性的错位,使得"边整改边违规"成为可能。
再次,算法穿透能力此前不足。 携程的垄断行为藏在"调价助手""挂牌通"等算法工具背后,具有瞬时性、随机性,难以留存证据。正如监管部门后来所指出的,必须"深入开展大数据分析和算法解析"才能固定证据,但这套能力的成熟需要时间。
市场监管总局在2026年3月的答记者问中,已经把"及时性"列为下一步工作的核心方向:"我们将不断丰富反垄断预防性监管工具箱,用好反垄断'三书一函'制度,增强预防性监管的及时性、有效性"。这等于监管层自己承认:过去的"事后重罚"模式在及时性上确有改进空间。
和自己比,就是要承认:51.79亿罚单清算的是旧账,但未来不能再等9个月、等商家集体维权、等舆论沸腾才出手。
监管范式的自我迭代:三步走,从"罚"到"治"
不过,值得肯定的是,近年来我国对资本监管的思路,确实在与自己较劲中持续进化。这种进化体现在三个维度:
其一,从"单一处罚"到"梯次监管"。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一司司长范磊在2025年12月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明确表示,监管部门注重运用"梯次性、全链条"的综合性监管工具,推行"三书一函"制度——"三书"即《约谈通知书》《立案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一函"即《提醒敦促函》。
这意味着监管有了"红黄牌"梯度:对情节较轻微、没有主观故意、社会危害性较低的行为,采取提醒敦促、约谈等柔性执法措施;对违反法律规定的,依法立案调查并作出处理。携程案中,2025年8月贵州约谈、9月郑州约谈、《责令改正通知书》、2026年1月立案调查、7月行政处罚决定书——本身就构成了一个"梯次监管"的完整样本。

其二,从"看协议"到"穿透式算法监管"。2026年7月,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明确平台应对计价算法、推荐系统、排序逻辑等核心算法模型进行定向筛查和动态监测,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歧视性设计、不公平交易导向、价格过度调整等问题。
这意味着算法复杂性将不再构成平台规避反垄断审查的有效抗辩。携程案就是"算法穿透式监管"的实战验证——专案组"深入开展大数据分析和算法解析",对"调价助手""挂牌通"的运行逻辑进行技术固定,最终锁定了垄断事实。
其三,从"属地管理"到"跨区域协同"。2026年7月中新网的评论文章明确指出:要"进一步健全平台经济跨部门监管协同机制,加强跨区域跨层级监管联动,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和水平"。
2026年3月市场监管总局的竞争政策协调司也强调"加强局地协同和专业支撑,压实属地办案责任"。这意味着,对于携程这样注册地和运营主体跨多地的全国性平台,未来将更多采用"总局挂牌督办、指定管辖、提级管辖"等机制,从制度上破解"属地管理够不着全国性平台"的难题。
这三步的逐渐演进,本质上是监管范式从"先鼓励后治理"向"预防性监管+常态化监管"的跃迁。此时,当我们把51.79亿罚单再次放在我国平台资本监管的历史脉络中,就不难看出它具有三重标志性意义。
我国平台经济总体走过的是"先鼓励后治理"的发展路径——阿里巴巴182.28亿、美团34.42亿、知网、以及今天的携程51.79亿,都是这种模式下"补课式"惩罚的组成部分。它清算的是2020年以来携程在酒旅市场支配地位形成后积累的旧账,是平台经济从"野蛮生长"转向"规范发展"必经的阵痛,也是"先鼓励后治理"模式的最后一次重罚补课。
总局在处罚通报中明确表示"强化反垄断常态化监管"。结合"三书一函"制度的推行、《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的落地、算法筛查义务的确立,这意味着从此以后,类似的垄断行为应当在萌芽阶段就被梯次介入,而不必等危害积累数年再来重罚。下一个试图搞"全网最低价"的平台,面对的可能不再是"9个月后的51亿罚单",而是"约谈通知书+提醒敦促函"的及时阻断,由此成为"预防性监管"新范式的起点。
最为重要的是,携程案是"算法穿透式监管"的实战验证:首次在重大垄断案件中实现了对"调价助手"等算法的深入解析和证据固定,为后续案件建立了取证范式。它向所有平台企业释放信号,算法黑箱不再是避风港,《反垄断法》第二十二条所指的"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从事垄断行为,将被实质性地调查和认定。
携程被罚是一记警钟,但不是自我进步的终点
我们必须意识到,资本本身不是问题,滥用支配地位才是问题;平台做大不是原罪,利用数据和算法剥夺他人定价权才是原罪。
携程案时刻提醒我们,当平台从"服务提供者"异化为"规则制定者",当流量分配权、算法定价权、数据控制权集中于一家企业之手,它就事实上拥有了市场经济中的"私权力"——这种私权力若不约束,伤害的是整个行业生态和亿万消费者权益。
客观来说,我们的进步是明显的:从单一处罚走向梯次监管,从看协议走向算法穿透,从属地管理走向跨区域协同。但不足也是非常明显的:触发机制不够灵敏、地方约谈威慑有限、算法穿透能力仍在建设中。

未来衡量监管进步的真正标尺,不应该再看"下一个携程"被罚了多少亿,而应该看:第一个试图搞"全网最低价"的平台,是在商家投诉后9个月被重罚,还是在算法上线9天内就被"提醒敦促函"叫停?
这个问题的答案,才是"和自己比"的真正刻度。从目前"三书一函"+算法解释义务+跨区域协同的机制建设速度看,下一次响应的时间尺度,大概率会从"年"压缩到"月"甚至"周"。而这,正是携程51.79亿元罚单最深远的意义,它买的不是过去的错误,而是整个平台资本监管未来的"及时性"。
资本需要被监管、被规制、被关进法律的笼子,这不意味着否定资本的价值,而是要让资本在公平的游戏规则下创造价值。携程案不是对平台经济的否定,而是对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路径的校准。罚单会过去,但监管的长跑永远不会结束:这既是对资本的约束,更是对市场公平竞争底线的坚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