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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2025年劳动法的重要变动!

新年伊始,德国劳动法中的许多正式要求正在大幅简化。主要的原因,‼️是2025 年 1 月 1 日,德国《第四部减少官僚法》(BEG IV)带来的变化。该法尤其旨在通过简化文件和核查义务来减轻雇主的负担。我们今天来分享相关的内容!

✅根据《德国证据法》(NachwG)的规定,现在可以提供文本形式或电子形式的劳动合同。不过,雇主必须确保员工可以查阅、保存并打印合同文件。‼️雇员可以继续要求以书面纸质形式提交其主要雇佣条款和条件(参见经修订的《联邦劳动法》第 2 条第 1 款第 3 句)。在这种情况下,雇主必须 “立即 ”提供雇用条款和条件。如果德国企业不遵守这一要求,或不完全遵守或不及时遵守,则构成行政违法行为,最高可处以 2,000 欧元的罚款。

❇️某些行业,如餐饮业或建筑业,必须继续维持原有的书面纸质合同的要求,目的是打击黑工。

❇️例外:签订定期合同的情况下,也就是有期限合同,仍必须遵守书面形式,不能电子方式,否则定期协议无效。

✅过去,育儿假(Elternzeit)申请需要书面形式。现在允许以数字形式提交这些申请!

✅德国雇主有义务在工作场所张贴某些有利于员工或员工群体的保护性规定,而且必须是当前有效的版本。这样,员工就能很容易了解目前适用的健康与安全的法律和义务。

不履行张贴通知的义务会构成行政违法。这将给雇主带来后果,并可能被处以罚款。

❇️自今年年初起,《工作时间法》(ArbZG)第 16 条规定的张贴通知的义务可通过使用公司常用的信息和通信技术以数字方式履行。因此,在公司内以纸质形式张贴或展示该法的义务不再适用。不过,必须确保所有员工都能不受阻碍地获取这些信息,否则就必须继续张贴。

✅另一项更改涉及工作证明(Arbeitszeugnis)的签发。在新规定出台之前,法律明确规定不得以电子形式出具离职后的工作证明。自今年年初起,《德国民法典》(BGB)第 630 条第 3 句的修订版规定,只要相关雇员同意,也可以以电子形式出具雇佣证明。

不过,这在实践中可能会产生一定的问题:这个证明需要电子签名,但是合规的电子签名是非常难的。因此,特别是在有争议的情况下,纸质证明最好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