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化,女子租下表舅的房子,开门面做生意,说好租金1年1万,后来没钱给,女子丈

生活中的父与子 2024-12-31 15:42:01

广西大化,女子租下表舅的房子,开门面做生意,说好租金1年1万,后来没钱给,女子丈夫给表舅写了2.2万的欠条,不料,女子丈夫去世了,她一直不还钱,表舅要了很多次,女子却认为“人死债消”,拒绝还钱,表舅一气之下告上法院。

(来源:澎湃新闻客户端)

张成军是一个和善的人,别人有事求他,他都是能帮就帮,从来不好意思直接拒绝,就怕驳了人家的面子,再见面不好意思。

然而,就是因为不好意思拒绝别人,他惹上了麻烦。

事情要从2009年说起,张成军的亲戚的女儿杨红找上门来,求他办事。

原来,张成军和杨红的母亲是表兄妹关系,亲戚关系还挺近,平时也常有来往。

杨红拿了一些礼物送给张成军,几乎用恳求的语气,说她想做点生意,可是没有合适的门面,想求表舅帮个忙。

因为,张成军家有闲置的房子,杨红想租来住,还要开门面做生意。

看到杨红言语恳切,张成军想着两家是亲戚,他也不好意思拒绝,就答应了杨红。

杨红非常开心,还和表舅商量着租金按年给,想问问他一年多少钱?

张成军觉得自己家亲戚,就和杨红商定租金一年1万元。

就这样,杨红一家人搬进张成军的房子里,开始生活,小生意也做了起来。

此后,杨红一家一直租着张成军的房子,倒也相安无事。

然而,在2020年5月的时候,杨红家一时没有钱付房租了。

杨红的丈夫韦顺亲手写了一张欠条,交给了张成军,还说生意不好做,等有钱了会尽快还。

张成军接过欠条,上面写着:韦顺欠张成军2018年至2020年5月份的房租租金共计2.2万元。

张成军安慰他说,不着急,等有钱在给也不迟。

可是,天有不测,2023年1月,韦顺生了一场重病,离开了人世。

张成军得到这个消息后,觉得杨红带着女儿生活不容易,就没有着急要,想着等事情过了再要。

不料,张成军没去要钱,杨红也不想主动还钱。

一转眼,到了2024年,张成军觉得韦顺去世的事情已经过了,他找到杨红要这2.2万的租金。

谁知,杨红竟然翻脸无情,不肯还这笔钱,她还说,那张欠条不是自己写的,她不还。

张成军一连几次要租金,都被杨红给拒绝了。

他这个后悔啊!当初就是因为不好意思拒绝,考虑是亲戚,结果房租没要回来,还是得罪了人家。

如果把房子租给别人,还能多要一些租金呢,这杨红真是一点亲情都不顾啊……

张成军多次索要租金都碰了一鼻子灰,终于忍无可忍,在2024年10月,将杨红和其女儿韦小莉告上法庭,要求二人偿还2.2万租金。

杨红认为,丈夫韦顺已经去世,“人死债消”,所以,这2.2万租金不应该由她来还。

《民法典》第1161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此案中,杨红的丈夫韦顺去世后,他欠下的债务并没有自动消灭。

韦顺去世后,张成军向杨红、韦小莉索要2.2万房租欠款,杨红、韦小莉作为韦顺的继承人,应在继承范围内承担房租欠款。

法院在调解的时候,张成军对杨红说:“我们毕竟是亲戚,韦顺去世后,这几年我也没为难你们,但是,这笔钱你们母女应该还。”

《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一般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通常取决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经营。

本案中,虽然,房租是以韦顺个人名义所欠,但租赁房屋用于居住以及开门面做生意,涉及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需要。

所以,2.2万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法院对张成军和杨红进行了调解,从亲戚之情到换位思考。

《民事诉讼法》第97条,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经过多个小时调解,张成军退让了一步,将2.2万房租欠款降到了2万元。

而杨红也在现场给张成军支付了5000元,还承诺剩下的1.5万会在指定期限内还清。

最后,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

案件圆满解决。

也提醒大家,亲戚之间办事,有时候要丑话说在前头,作为亲戚办事也要讲究诚信。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呢?

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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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山东的南漂人,虽半生疾苦,却依然喜欢苦中作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