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住女友家5年分手后被判付23万
这新闻简直是现实版“爱没了,钱得要回来”
一对情侣在一起5年,男方住女方的房子,说好每月4000的房租,结果一分钱没掏
最后分手了,女方跟他要这五年的房租,男的不给,女方一怒告上法庭,法院判男的得赔23万
1. 恋爱可以谈感情,但房租不能免谈钱
别觉得“住我家”是爱,谁的房贷谁知道苦
郑浩这个操作就是典型的蹭爱顺便蹭房,最后连个假装的意思都没有,活该被告
2. 张欢欢太能忍了
五年啊!59个月!这房租都能买半辆车了吧?
忍到分手才算账,说明她当初是真爱,可惜爱错了人
3. 郑浩不仅没钱,情商也低
说白了,既不掏租金也不想着结清感情账
这种人,既不懂得感恩,还想空手套白狼,感情上是白嫖,钱上是赖账,真是渣出了天花板
4. 分手见人品,算账见真相
感情好的时候,谁都不好意思开口谈钱
但只要分手,一切都赤裸裸了
这种经济纠纷,其实就是平时“不好意思”的后遗症
情侣之间谈钱不丢人:
爱是爱,钱是钱
哪怕再亲密,该怎么算清楚的账还是要算清楚,免得日后翻脸了鸡飞蛋打
感情里的投资,别以为是稳赚不赔:
别觉得付出就是爱,搞不好最后是“赔了钱又折感情”
尤其在房子、车子这种大件面前,女人更要保护好自己的利益
分手了,就得“人财两清”:
张欢欢这事儿做得对,分手后就要找律师走法律,别指望“最后一丝感情”能帮你讨回钱
这年头,人品不行,法律来行
谈恋爱的时候别搞“无息贷款”,分手了再要钱比要人还难
张欢欢教会我们,爱没了没关系,咱钱还能追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