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男子嫌二婚妻子总说他不好,冲动之下,给妻子揍了一顿,不料,妻子离家出走,将他拉黑,半年多不见踪影,岳父责怪男子三番五次和女儿吵架,男子暴怒:你女儿离过几次婚,找过几家?随后,双方报警,警察回复亮了!
12月24日,任先生找来记者,想去岳父家再问一问,有没有妻子的下落。
这半年多了,妻子不仅不见踪影,还联系不上,女方家都守口如瓶,他想和妻子谈一谈好聚好散。
原来,两年前,二婚的任先生认识了同样是二婚的妻子,相处不久后,两人就领了证,结了婚,一开始两人也很恩爱,感情挺好的。
可是,相爱容易相处难,仅仅过了一年多,任先生就发现妻子老是嫌弃自己这不好、那不好,还总跟别人说,这让他无法接受。
任先生觉得自己做生意,出去也是要面子的人,现在可到好,妻子总是跟人家说自己的不好,搞的自己一点面子也没有。
2024年3月份,任先生和客户谈生意的时候,妻子也跟着一起。
没想到,妻子和客户聊天时,又开始说他这不好、那不好。
任先生觉得自己没面子,就和妻子吵了起来,两人针尖对麦芒,说话都没留余地。
任先生一时没有控制好暴怒的情绪,冲动之下,动手把妻子揍了一顿。
打完妻子之后的三五天,妻子表现也没有什么异常。
可是,让任先生始料不及的是,三五天后,妻子突然离家出走。
从那之后,妻子在也没联系过他。
等任先生消气后,联系妻子,才发现自己被已经被妻子拉黑了。
之后,任先生和记者到了岳父家,想问问妻子在哪?
岳父对这个女婿颇有不满,他指责道:“你俩结婚这两年,你问你打几回架?吵几回架,会过不会过。
听了岳父这话,任先生又没控制住暴脾气,他伸手指着岳父怒吼道:“你女儿离过几次婚,找过几家?”
岳母看不下去,插嘴道:“你们第一次打架,你来你就说,你要给她腿打断。拉着我闺女就叫离婚。”
岳父心情很激动,他跟记者诉苦说,就他这么跟老人说话,刺激老人的心不刺激?
岳母也难过的说,我自己的闺女我不心疼吗?
两位老人也没联系上女儿。
任先生和岳父岳母为此闹的非常不愉快,随后,双方报了警。
警方回复说,我们第一保证她人是安全的,至于她想不想跟他联系,那这个是她自己的事。
之后,记者联系了女方的哥哥,而哥哥也表示不知道,但他说妹妹人身是安全的。
夫妻吵架,长期分开冷战也不是个事,记者建议双方能坐下来好好的谈一谈。
而任先生表示,他再等妻子几天。
1、任先生动手打了妻子,属于家庭暴力。
《反家庭暴力法》第2条,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任先生因为妻子在客户面前,说了自己这不好那不好,因此恼羞成怒,冲动之下,动手打了妻子。
听岳母的意思,任先生和妻子打架不是一两回。
任先生作为丈夫,如果觉得妻子总说自己的短处,可以私下里跟妻子沟通,让她意识到她说的话可能伤及自己的自尊心,想必妻子也会改正。
但是,任先生不该动手打妻子。夫妻之间有矛盾很正常,但是,要学会控制好情绪,动手打人是不对的。
2、任先生和岳父产生冲突,一手指着岳父大发雷霆,有些不尊重老人,又激化矛盾。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其实,任先生的妻子离家出走,就是因为被打了,心里委屈,赌气离家出走。
而岳父见到任先生,作为父母,他心疼女儿,也是想看女婿是什么态度,如果任先生诚恳的和岳父岳母好好商量,也会得到理解。
可是,岳父对他不满说了两句,任先生就突然暴怒,用手指着白发老人,大发雷霆,把对妻子的气,迁怒老人身上,这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态度。
老人对女婿的态度很气愤,也觉得女婿这么做让他接受不了。
一家人应该互相尊重,有问题可以坐下来好好沟通,就事论事,最怕互相发泄情绪,这样根本无法解决问题。
3、任先生希望妻子回来,两人谈一下,好聚好散。
《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果,任先生觉得妻子总说自己,他无法忍受,可以提出离婚。
任先生和妻子都是二婚,他也表示很珍惜这段婚姻,他还是希望妻子能回来。
而任先生的妻子也应该回来,没必要躲着,对于两人的婚姻,该何处何从作出选择,这么耗着对彼此都是没有好处的。
其实,婚姻里需要的是包容,互相体谅,这样才能长久,你们觉得呢?
人物均为化名
辉煌
都不是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