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有一女子,正在家中休息,不料却天降横祸,一歹徒突然持刀闯入她家中抢劫,女子大声呼救的时候,恰巧被路过的退伍军人听到,退伍军人英勇救助,谁知却在跟歹徒搏斗中受重伤,住院花费10万多元,那么退伍军人的住院费用谁来承担呢?
那是一个看似很平常的中午,恰逢周某,吴女士正在家中休息,享受休闲的周末,然而,一场灾祸却悄然降临到她头上。
在吴女士午休半梦半醒中,吴女士隐约听到家中一阵声响,她当下就没了睡意,于是就起来走出客厅去查看,谁知道,这一出去,就看见一蒙面人正在她的家中客厅翻找着东西。
而那蒙面听见吴女士从房间出来后,马上就从身后亮出了刀,并警告吴女士要是敢大叫,就要了她的命。
吴女士被吓得脸色惨白,但求生的本能让她强装镇定,她一边用颤抖的声音答应着蒙面歹徒,一边慢慢后退,并试图想跑回房间,关上门打电话求救。
只是蒙面歹徒对她步步仅逼,吴女士根本就没有机会,本着最后一丝的求生意愿,在靠近客厅窗口的时候,吴女士看到窗口的花瓶,就拿起花瓶朝蒙面歹徒扔去。
蒙面歹徒为了躲闪花瓶,往后退了几步,吴女士趁此机会,跑进了屋里,并迅速关上门。随后就一边朝外面呼救,一边打电话报警。
蒙面歹毒被吴女士彻底惹怒,他在吴女士房门口拼命踹门,就在吴女士绝望的时候,她的呼救声被楼下路过的退伍军人陈某听到了,骨子里的正义感让他在听到吴女士绝望的呼救声后,没有一丝的犹豫,就冲到了吴女士的家救人。
陈某到了吴女士家中后,看到蒙面歹徒正好踹开了吴女士所在房间的房门,随着吴女士的惊叫,陈某也冲了过去阻止蒙面歹徒,阻止他继续伤害吴女士。
可此时蒙面歹徒沈某已经陷入疯狂,在混乱的扭斗过程中,陈某被蒙面歹徒的刀刺伤。
霎时,陈某只觉得腹部一阵剧痛,温热的鲜血瞬间涌出,染红了他的衣服,但他为了制止蒙面歹徒去伤害吴女士,还是用尽全力紧紧抱住蒙面歹徒。
直到后面赶来的民警将蒙面歹徒制服后,才松开歹徒,晕了过去。
之后陈某被紧急地送往了医院,经过医生的极力抢救,陈某才脱离了生命危险,但后续高额的治疗费用,让陈某家人的脸上添了愁容。这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让这个原本平凡的家庭陷入了困境。
那么,陈某受伤治疗的费用该谁来承担呢?
在这个案件中,陈某没有法定的义务和约定的义务,但为了保护他人民事权益而勇斗歹徒,其行为属于见义勇为。
蒙面歹徒将陈某刺成重伤的行为,既是犯罪行为也是侵权行为,既要承担刑事责任也要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在这起事件中,侵权人蒙面歹徒实施了抢劫这一违法犯罪行为,并且在过程中用刀将陈某刺成重伤,他的行为直接导致了陈某身体受到严重伤害以及产生了高额的医疗费用等损失。
所以蒙面歹徒必须承担起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这是法律对于侵权行为的明确约束,旨在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让违法者为自己的过错付出代价。
而吴女士作为受益人,虽然法律没有强制要求其必须给予补偿,但从情理和公平的角度出发,在其自身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可以对陈某进行适当的经济补偿。
这不仅是对陈某英勇行为的一种感恩与回馈,也符合社会本条的规定,有利于鼓励人们实施见义勇为行为,发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的优良传统,让"英雄流血不流泪"。
在后续的司法程序中,陈某的家人通过法律途径向蒙面歹徒索赔。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严格依据法律条文和证据,判定沈某承担陈某的全部医疗费用以及相应的营养费、误工费等损失,确保了陈某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而吴女士也在自己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主动给予了陈某一笔感谢金,虽数额不算巨大,但这份心意却安慰了陈某和他的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