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女都被咬成这样了,为啥不先控制狗主人?是人权大还是“狗权”大? 我住的单元,

文恩随心商业 2024-12-20 20:41:05

母女都被咬成这样了,为啥不先控制狗主人?是人权大还是“狗权”大? 我住的单元,住户还是比较和谐,基本没啥乱七八糟的事,但“狗事”不少。 楼上邻居养狗有瘾,我都不好意思说“成性”两字。早几年是一条1米左右高的大黑狗,后来又换了一条大白狗,几乎每天都要从楼上牵着下楼遛狗。 人,面无表情;狗,一脸严肃。 我每次碰到,要么退回家里,要么在单元门口徘徊,为的是等狗走远。我很怕,即便是点头哈腰、微笑着很有礼貌地跟它打招呼,它也可能会毫不留情地扑向我。 庆幸的是,有半年了,没见这一对人和狗了,心情放松和舒畅了许多。 谁知“好日子”不长,几天前楼下一户养了一条差不多同样大小的黑狗,听到楼道有动静,它还狂吠,每次我经过都小心翼翼、心惊肉跳的。今天下午,准备下楼办点事,尽量轻轻地走,可隔着楼梯就看到这家房门开着,那黑家伙就蹲在门内,我赶紧悄悄溜回了家。 回到家还有点后怕,想到了上个月江西赣州那被四条大的、黑的、烈性犬咬伤的母女。母女俩公园散步,后边跟上了四条没拴绳、没人看管的大黑狗(据伤者家属说还没有饲养证),妈妈看到了,拉着女儿快步上坡想躲开,可没能躲开,四条狗飞快跑过去将母女扑倒,撕咬了近3分钟。据查,妈妈身上十几处伤口,大腿韧带被咬断;小女孩肋部被咬掉鸡蛋大小一块皮肉。身体上的伤痛,加上精神上的恐惧和摧残,多么惨痛啊! 从网上看,事件已经很清晰了,严重的人身伤害,为什么还在调查、协调,而不是第一时间把狗主人抓起来、控制住?假如,一个人咬了另一个人,咬的特别狠致伤致残,肯定要把这个人“请到”派出所,事件后果严重的也必然追究刑事责任;难道一个“畜牲”侵害了人,它的主人不应当先被“请”过去吗?是“狗命”大于人命?还是狗主人的权利大于被伤害人的权利? 自从狗,从乡村走进了城镇,类似恶性事件数不过来。我不懂的是,如果是喜好狗 ,养个宠物狗也可以理解,为啥要养容易伤人的大型狗?看家护院,似乎没必要?是为了狗仗人势还是人仗狗势?是人类文明进化了吗? 狗,特别是大型狗烈性狗,一旦有了兽性伤人了,与豺狼虎豹等野兽没啥区别,为什么不严禁城市居民饲养?这与爱护保护动物没有冲突,与文明建设更没有直接关系,反倒是影响了城镇卫生、秩序和人们的身心健康。 祝愿这对母女早日恢复健康、走出心理阴影。伤人的狗和人,要受到惩罚,不仅仅是赔偿,要追究刑事责任。 好狗,可以爱护,是对动物生存、生命的尊重;伤人恶犬以及养护人,必须严惩,否则就是对人的尊严和生命的践踏。(图片来自网络视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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