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管严的父亲离世,远嫁女儿赶回去也没能见到最后一面,安葬完父亲后女子没和母亲打招

午夜游民 2024-12-16 12:56:34

妻管严的父亲离世,远嫁女儿赶回去也没能见到最后一面,安葬完父亲后女子没和母亲打招呼直接离开。母亲质问女儿为什么不安慰自己,女子答:我爸终于解脱了,我为他感到欣慰。

(案例来源:畅游京山)

从小雨有记忆开始,家里就是母亲主导。记忆中,父亲每天早出晚归干农活,农闲时候还会出去打零工,每次赚来的钱都悉数交给母亲保管。

可是这样的父亲并没有得到母亲的理解,母亲经常因为一点小事埋怨父亲,比如别人家的谷子比他们家多卖了一分钱,比如父亲回家后脱下的鞋没放整齐。

这些鸡毛蒜皮的事都成了母亲唠叨埋怨父亲的理由,每当这个时候父亲总是默不作声,小雨看在眼里,心里即便非常同情父亲,也不敢出声对母亲提出质疑。

转眼小雨长大了,她的成绩非常优异,半辈子都木着脸没什么表情的父亲脸上露出了笑容,和外人说起女儿来,他的脸上是骄傲的自豪的。大家说他们家要出一个金凤凰,小雨的父亲听到,笑容就越绽越大。

果然,小雨考上了。父亲每天喜气洋洋,吃饭都比以往多吃了一大碗。可是母亲却说家里不富裕,读大学要花不少钱,小雨早晚都是别人家的,上了大学也没用。

小雨沉默了,父亲生平第一次发了火,他和小雨的母亲吵架,说如果敢不让女儿读书,他就和她离婚。

母亲发了好大一通火,可是她一辈子仰仗着丈夫生活,哪怕嘴硬说“离就离”,她也不敢真的和他闹离婚。于是,小雨上了大学。

自从小雨读了大学后,父亲更加用劲赚钱,可是他却再没买过一件新衣服,衣服都是拾的别人不穿的。小雨每次回家,却看到母亲新衣服穿不完,还穿金戴银,打扮得像个城里老太太一样。

小雨毕业后留在当地工作,后来和一个外地小伙子谈恋爱,又跟着丈夫回到他的老家,离父母越来越远了。

成家、生子,小雨的人生一步步往前走。因为离家远,也因为不想再处处受母亲控制,小雨很少回娘家,偶尔回去的几次,她只看到父亲越来越老,母亲却容光焕发。

小雨看在眼里,心里非常难过,从此回去得更少了。然而,家里却突然传来噩耗,父亲病重了。小雨匆匆往回赶,可仍然没有见到父亲最后一面。

办理完父亲的后事,小雨没有和母亲打招呼直接离开了。她在心里怨恨母亲,父亲付出了一辈子,委屈了一辈子,为什么老了身体不好了,母亲却不和自己讲,以至于让自己连他最后一面都没见到?

母亲给她打电话,质问她为什么不安慰安慰自己就走了,有这么当人儿女的吗?

小雨哽咽着说:“你一辈子压迫我爸,他走了你又不伤心,不需要我安慰。我爸终于解脱了,我为他感到欣慰。”

有人说,男人是捞钱的耙子,女人是管钱的匣子,一般人家都是这样,男人管赚钱,女人管家庭开销。

自己家也是一样,家里男人孩子都要管,因为一旦不管,他们就放飞自我了。小雨作为女人,却不能和母亲共情,当母亲的实在是悲哀。

也有人说,小雨的母亲太强势了,这样的家庭少不了矛盾,唯一能减少矛盾的方式,就是一方忍让受委屈,所以小雨才会替父亲鸣不平。

还有人说,小雨大学毕业这么多年,为什么没有把父亲接过去享享福?父亲没有新衣服为什么不给他买一件?她只想着逃离,最后把一切怪在别人身上。

小雨的故事反映了诸多家庭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民法典》倡导夫妻之间应当相互尊重、相互扶持。

小雨的父亲辛勤劳作,将收入悉数交给母亲保管,母亲却时常因小事埋怨父亲,违背了相互尊重的原则。夫妻关系的和谐稳定是家庭和谐的基石,应当平等协商、共同处理家庭事务。

小雨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长大,理应多加劝导母亲,多关爱关心父亲,可是她毕业后有能力了却躲避回家,不管是从法律还是从道德层面来看,都是不正确的。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小雨因为不想生活在母亲的控制下而很少回娘家,这种做法虽然有其情感上的原因,但不能成为逃避赡养义务的借口。

子女的赡养义务包括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

父亲生前小雨没有给他足够的关心,父亲离世后,她又未与母亲打招呼直接离开,没有给予母亲精神上的安慰和支持,这种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要求和道德规范的。

哪怕小雨对母亲的行为有再多不满,也不能成为她逃避父母的理由,更不能因此忽视自己应尽的责任。

在一个家庭中,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彼此的权利和义务。夫妻之间要平等相待,共同为家庭的发展努力;子女要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关心父母的生活和精神需求。

有网友说得对,父母纵有百般不是,做儿女的都应该多加包容,莫要等到以后留下“子欲养而亲不待”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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