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巧克力制造商Lindt那里,这种巧克力被认为是特别便宜的;只需花费不到 15 欧元就能买到一块 150 克重的 “迪拜巧克力”。糖果经销商威尔默斯(Wilmers)公司销售的是迪拜巧克力,‼️它说这些巧克力是由迪拜政府授权的公司在迪拜独家生产的。据威尔默斯公司称,该公司成为唯一一家在德国市场上销售迪拜生产的进口巧克力的公司;Edeka 超市就有销售。
✅该公司总经理对Lindt公司将其巧克力称为 “迪拜巧克力 ”感到愤怒,因为他们的这种巧克力并不是在迪拜生产的。因此,他向 Lindt 公司发出一封警告信。
✅法律纠纷的焦点是《德国商标法》(MarkenG)第 127 条。该条款规定,原产地地理标志不得用于不具有原产地地理标志的商品。在这一具体案例中 如果迪拜巧克力不是来自迪拜,就不能作为迪拜巧克力销售。
❇️原告方认为,Lindt的巧克力可能是以类似于迪拜巧克力的方式生产的,但这并不能消除误导效果。相反,Lindt明确指出他们的巧克力含有开心果和Kadayif,因此也是迪拜原产迪拜巧克力所使用的成分,这只会加深人们的错误印象,以为Lindt提供的迪拜巧克力实际上来自迪拜。
❇️然而,法律情况并不像听起来那么简单。迪拜巧克力 “名称中的 ”迪拜 "是否真的可以理解为原产地地理标志,这取决于公众的认知。如果公众认为是这样,但它实际在其他地方生产,就会产生误导。例如,“Kölsch ”或 “Thüringer Rostbratwurst ”在德国被列为原产地地理标志。作为消费者可以合法地预期商品来自德国科隆或图林根。
❇️但是还有一种观点,“迪拜 ”巧克力可能不是原产地地理标志。‼️相反,使用 “Dubai ”一词可以被理解为是对制作类型和特殊成分的说明。由于德国对迪拜巧克力炒作的报道,相关公众知道迪拜巧克力的制作方法特殊,含有特殊的巧克力成分。
不出所料,Lindt 也持同样的观点:“‘迪拜巧克力’一词是一种巧克力的品种名称,而不是来自迪拜的巧克力” 是否会提起法律诉讼我们还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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