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辽通,女子趁着丈夫外出打工,和男同事相恋了一年,她丈夫回来之后,同事很生气

白羊登义文 2024-12-12 19:45:26

内蒙古辽通,女子趁着丈夫外出打工,和男同事相恋了一年,她丈夫回来之后,同事很生气,要求女子离婚和他生活,女子拒绝了,男同事便提着菜刀来到了女子家,将女子丈夫砍伤,女子的丈夫愤怒地报了警。 (来源:开鲁第一团) “那个电话到底是怎么回事,你跟他到底在一起多久了,你到底还有什么事情瞒着我?” 柳志接到妻子男同事的电话,他气愤地大声质问妻子何梅。 何梅在那里低头不语,看到妻子的表情,柳志什么都明白了,妻子果然是背叛他了,他越想越气,就和何梅吵了起来,何梅也想起这些年的委屈,如果不是丈夫常年不在家,她也不至于这样,两人越吵越激烈。 就这时,他们家的大门咚咚咚被人敲响,柳志只好去开门,不料门刚打开,一个男子就拿着刀进来将他砍伤了。 柳志震惊了,这个来人正是何梅的男同事,他的到来,也掀开了三个人的恩恩怨怨。 原来,柳志和何梅结婚多年,两人还生了一个可爱的孩子,一家三口原本一直生活得很幸福,柳志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从来没有怀疑过妻子会背叛他。 但是几年前,由于柳志一家经济压力比较大,柳志只能选择外出打工,他就想着奋斗几年,再回家买房买车,带着妻儿过上好生活。 从此他和妻子便过起了两地分居的日子,他长期在外地务工,一年也回不来了几次,何梅就在家照顾儿子,料理家务,夫妻两人齐心协力,都想着把生活过得更好。 但是, 柳志一个人在外面任劳任怨,再怎么努力,还是难以撑起一个家,他的压力很大。 何梅看着孩子也大了,她也想分担柳志的经济负担,所以看着孩子不用照顾,她也去找了一份工作,一边照顾孩子,一边工作。 正是这份工作,她认识了男同事李豪,李豪人长得帅气,又风趣幽默,何梅很欣赏这样的人。 时间长了,李豪得知何梅丈夫不在家,看着漂亮的何梅,他也心动了,时间一长,两人本来就有意,两人自然而然就在一起了。 就这样,他们俩开心相恋了一年,可纸终究包不住火的,柳志终究是要回来的。 当柳志回来了,何梅在两个男人之间做了衡量,最终还是决定,回归家庭,她将柳志回来的消息告诉了李豪。 李豪得知之后,深爱何梅的他,心情很是烦闷,看着和梅回家了,他更是不知所措,就一个人去喝闷酒。 他越喝越担心,何梅从此不理他了,于是他就打电话给柳志挑明这件事,柳志这才知道妻子的事情。 何梅看到李豪打电话来影响她的生活了,她就在电话里跟李豪说,不要再打电话来骚扰她,说完就挂断电话。 但李豪不依不饶,多次打电话让她离婚,跟他生活在一起,何梅不堪其烦,拒绝了他。 李豪就是因为何梅拒绝了,他觉得他的幸福生活被毁了,就是因为柳志回来了,喝完酒的他,想不通,于是提着菜刀就来到了柳志家。 这才发生了柳志一开门,李豪就砍伤柳志的事。柳志没想到李豪这么嚣张,他又震惊又愤怒,制止了李豪之后,他赶紧报了警。 那么该怎样从法律的角度,来认定李豪的行为呢? 1、 李豪知道何梅有丈夫,还要和她在一起,他的行为本来就是有违公序良俗的。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李豪不但破坏柳杰的家庭,还要伤害他,他应当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2、李豪拿着菜刀砍伤柳杰,如果他当时的主观意识并不想剥夺柳杰的生命,那么他的行为就构成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对于李豪来说,何梅只要回归家庭,那他就不能再纠缠何梅,更不应该再破坏别人的家庭。 2、 何梅作为已婚人士,还要和别人交往在一起,她的行为非常不于家风建设。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何梅没有遵守夫妻之间相互忠诚的原则,即使他们俩不离婚,对柳杰来说也是一个很大的伤害,所以已婚人士应当忠诚于另一半。 对于何梅的行为,你有何看法?(何梅 柳杰 李豪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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