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嫖失败!”天津,某高校学生购买表演服,使用后又集体退货退款。商家发现退回的衣

一号探秘人 2024-12-10 09:52:53

“白嫖失败!”天津,某高校学生购买表演服,使用后又集体退货退款。商家发现退回的衣服明显有使用过的痕迹,便质问学生退款原因,后见学生理直气壮,表示只用了一次,就用不到了,还让自己举证证明是对方的问题。一怒之下将事情曝光到网上,请网友评理。

该事一时间引起热议,有网友认为网购7天无理由退款,虽然穿过了,但是没有破损、不影响二次销售,申请退货退款,就没有问题!

但更多的网友认为,买不起演出服,或者嫌浪费,可以租。买了演出服,使用后又申请退货,就是在利用规则白嫖商家!太缺德!

对此,涉事学校工作人员表示,正在调查处理此事。

商家发布视频当天下午,再次发视频称事情已经完美解决。商家发布的视频显示,涉事学生因为此事,老师找了自己,自己还被网暴,自己只是觉得不合适才退的,自己年龄小,心里承认不了,自己4人已经认识到错误,愿意把钱正常付了,希望事情不要在发酵。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网友从网上购买物品,与商家建立了买卖合同关系。

正常情况下来说,买卖合同双方,买家付钱,卖家将货物交给买家后,除非有质量问题,买家是不能单方要求解除合同、退货退款的。

但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降低购物风险,提升购物体验,并激励商家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设定了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则。

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不过应当注意的是,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并非毫无限制。

一方面来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还明确指出,第一、 7天无理由退货退款的,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

第二、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以及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另一方面来说,《民法典》第7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132条更是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但是如果像本案涉事学生这样,一开始就抱着“用完就退”的目的去网购商品,这种行为其实属于违反诚信、滥用权利的行为,不仅会侵害到商家的合法利益,也会对正当行使权利的消费者维权带来影响。于法不容!商家依法亦有权拒绝退货退款。

最后,涉事学生耍小聪明,贪小便宜,将权利当成侵犯商家权益的“白嫖”手段,最终偷鸡不成最终蚀把米,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着实是令人唏嘘。

知错就改,善莫大焉!希望涉事学生真心认错,约束自己的行为。而不是担心舆论影响而妥协!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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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小灵通,问啥都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