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河南,男子替母亲帮3个侄子侄女保管72万赔偿款,他们拿到密码后,把

午夜游民 2024-12-07 10:57:05

2018年8月河南,男子替母亲帮3个侄子侄女保管72万赔偿款,他们拿到密码后,把钱全部取走用光。弟媳发现后,觉得不对劲,要求二哥二嫂归还,遭到拒绝后,女子告上法庭,要求婆婆和二哥二嫂归还72万赔偿款,法院判决让老人追悔莫及。   2018年8月,男子宋某在外打工时遇难。   宋某留下妻子李某和三个年幼的孩子。   李某和宋某的父母与肇事方协商后,达成了112万元的赔偿协议。   赔偿款到手后,李某与公婆商定了分配方案:20万元给宋某父母作为养老金,20万元给李某作为生活费用,剩余72万元作为三个孩子的生活和教育费用。   为了保障孩子们的利益,宋某父母提出将72万元存入银行,银行卡由他们保管,密码由李某掌握,约定等孩子们成年后再将钱交给他们。   随着时间推移,宋某父母因年迈体弱,将保管银行卡的责任交给大儿子宋大。   不久后,宋某父亲和宋大相继去世,银行卡回到宋某母亲张大娘手中。   张大娘感到无力继续保管这笔钱,便将银行卡交给二儿子宋二夫妻保管。   宋二夫妻获得银行卡后,设法获取了密码。   在随后的三年里,他们通过多次取现和消费,将72万元全部用尽。   李某发现后,多次要求宋二夫妻归还钱款,但遭到拒绝。   面对这种情况,李某以孩子们监护人的身份,将张大娘和宋二夫妻告上法庭,要求返还72万元赔偿款。   在法庭上,李某的律师援引《民法典》中关于保管合同的条款,指出张大娘作为最初的保管人,不应在未经李某和孩子们同意的情况下,将钱款交给第三方保管。   律师还指出,宋二夫妻使用这笔与他们无关的钱款,构成了不当得利,依法应当返还。   此外,律师提到宋二夫妻的行为可能触犯刑法。根据《刑法》第270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且拒不退还的行为,可能构成侵占罪。   经过审理,法院判决张大娘和宋二夫妻需要共同归还72万元。这个判决维护了三个孩子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对宋二夫妻的行为予以惩戒。   此案凸显了在处理家庭财产时,仅依靠口头协议和亲属间的信任是不足的,需要借助法律手段来保障各方权益。同时,案例也暴露了在管理未成年人赔偿款时存在的漏洞,提示在类似情况下应建立更严格和规范的管理机制,以确保未成年人利益不受侵害。   李某的行为展示了依法维权的重要性。面对家庭矛盾和财产纠纷,她通过法律途径为孩子们争取应得的权益,这种做法不仅维护了自身和孩子们的利益,也为类似情况下的其他人提供了参考。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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