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男子,给妻子220万在外投资做生意,妻子总是以忙为由,不回家。男子朋友一听立马觉得不对劲,提醒男子要小心。谁承想,当男子找到妻子的住处,竟发现自己老婆跟别的男人领证生子。男子怒不可遏,将妻子起诉到法院。"
“我究竟做错了什么?她为什么会这样对我?”38岁的余志强抱着头,声音颤抖,眼泪从指缝间滴落。他看着空荡荡的房间,内心充满了无助与痛苦。
余志强回忆起往日的点滴,曾几何时,他与章梅的婚姻是那么美满。他一手创办了自己的事业,每天都在忙碌中度过,为的是给家人提供更好的生活。章梅是他的妻子,温柔善解人意,让他觉得这段婚姻值得付出一切。
可是,这几年,他们的生活渐渐变了模样。章梅总是以“忙”为由,常常不回家,甚至有时一连几个月也见不到她。每当余志强想要沟通,章梅总是轻描淡写地应付着:“我在外忙着做生意呢,没时间回去。”
然而,事情的转折点,始于他与朋友的一次无意对话。
“志强,你说你老婆这几年一直在外面忙投资,那她有没有给你看过账目?或者跟你说过她具体在忙什么项目?”朋友的关切之语,如同一记重锤敲在余志强的心上。
“没有啊,她说都在忙,还经常提起生意不错,就是一直没时间回家。”余志强回忆着,心中也隐隐觉得不安。
“我劝你小心点,万一……”朋友的话没有说完,但那意味深长的眼神,深深刻在了余志强的心里。 那一刻,余志强感到从未有过的冷汗,他开始回想这几年章梅的种种异常行为。
早在2009年,章梅曾提议与朋友合伙做生意,开口便向余志强要了110万元。章梅信誓旦旦地保证,说这笔投资回报率很高。但没过多久,她就告诉他合伙人违约,赔了钱,唯一得到的只是30万元的赔偿。余志强没有多问,他选择相信章梅,毕竟夫妻之间不应该有怀疑。
接着,章梅又说发现了一个更好的投资机会,在广东一家旅游公司入股。她再度开口向余志强索要20万元,甚至说服了余志强的四哥,也拿出20万进行投资。可这笔钱仿佛石沉大海,余志强从未看到过任何回报。
2011年,章梅再次找上余志强,说要与一个叫李强的男人合作开酒店。余志强出于对妻子的信任,再次拿出90万元,却对酒店的位置一无所知。从此,章梅变得更加“忙碌”,见面的机会越来越少。每次匆匆见面后,她又急忙离开,余志强心中的疑虑越来越深。
随着时间的推移,余志强终于无法再忽视那些不安。他想起女儿小红曾经无意中提到的事情,那时小红说:“有个小女孩也叫妈妈‘章梅’呢。”余志强听后顿时感觉五雷轰顶,他隐约觉得,事情远比他想象得更加复杂。
“难道她真的在外面有别的生活?”这个想法让他不寒而栗。余志强决定行动,他必须查清楚。
某个清晨,余志强驱车前往东莞,在朋友的帮助下,找到了章梅的住处。那是一个高档小区,章梅显然住得不错。可是,当余志强敲开门时,章梅却拒绝见他。即使小红在门外呼喊着“妈妈”,她也没有开门。
余志强彻底绝望了。为了揭开真相,他拨打了报警电话。当警察来到现场后,事情终于大白于天下。
章梅不仅早已与另一个男人——老王,领证结婚,还为他生下了一个2岁的女儿,并且已经怀上了第二胎。当余志强面对章梅的情夫老王时,老王反而理直气壮:“章梅早就说自己是单身,我们是合法夫妻!”
余志强感到天旋地转,原本信任的妻子,竟然在婚姻存续期间背着他与别人生活在一起,还育有孩子。这一切就像是他做的一场噩梦,怎么都无法接受。
更让余志强无法理解的是,章梅在事情败露后,立刻与老王离婚,将自己名下的所有财产转移到了老王名下,还签下一张76万的欠条,仿佛早就预谋好了后路。
满身伤痕的余志强终于决定拿起法律的武器,将章梅告上了法庭。
从法律角度来看,章梅的行为已构成重婚罪。《刑法》第258条明确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章梅的行为触犯了婚姻法和刑法,最终法院判决她有期徒刑一年,因怀有身孕,采取监外执行。
然而,事情并未结束。余志强在痛苦之余提出了离婚诉讼,可章梅却要分割他们在江西的两套房子,并提出女儿的监护权。章梅的无耻要求令余志强更加愤怒。
根据《民法典》第1092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财产的,在离婚时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章梅不仅转移婚内财产,还犯下重婚罪,理应少分甚至不分财产。最终,法官驳回了章梅的诉求,并判决余志强享有大部分财产的分配权。
这场婚姻的背叛,不仅让余志强失去了对爱的信任,更让他陷入了长久的痛苦之中。余志强怎么也想不通,章梅为何选择这样的方式来结束婚姻。如果她不愿继续,可以提出离婚,为什么非要如此伤害彼此?
对于这段婚姻的破裂,不禁让人感叹,信任和忠诚是婚姻的基石,一旦破裂,便无法修复。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