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男子明知女友和别人领过证还执意结婚,几个月后感情破裂,男子以重婚罪为由投案自首,被刑拘184天,万没想到,3年后男子被改判无罪,还获得110000余元赔偿,只因妻子做过这件事! “我自首,我重婚了,妻子之前领过证,我是知道的!” 2021年8月11日,一37岁男子跑到派出所,对值班的民警说出了这样一句话。 2021年,郑刚(化名)认识了年轻漂亮的女友,二人迅速发展成情侣关系,郑刚一心想跟她结婚,但女友突然告诉他,自己之前跟一四川男子领过证。 郑刚呆住了,不敢接受这个事实,但女友却说自己跟男子感情破裂,而且之前是用伪造的户籍领证,可以跟他用真实信息领证。 二人领证、办了婚礼后,正式结为夫妻一起生活,但随着对妻子的了解,郑刚和她之间矛盾和隔阂越来越多,还没几个月,日子就过不下去了。 为了结束这场婚姻,郑刚跑到派出所投案自首,说自己和妻子重婚了,这才发生了开头的一幕。 因为重婚是刑事案件,很快就进入了公诉阶段,郑刚和妻子都被判处了有期徒刑6个月,在这之后,郑刚在监狱里待了184天。 事情很快就有了转机,2024年2月6日,案件被当地高级法院重新进行了审理,发现之前郑刚妻子初婚时,登记的信息是伪造的,实际第一份婚姻没有法律效力,郑刚跟她才是初婚。 这意味着郑刚没有违法,法院决定对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按照规定,他还能得到一笔11万元左右的国家赔偿。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讲,法院为什么这样判呢? 男女双方都愿意的情况下,带有效的证件到民政局进行登记,婚姻登记的真实性是判断婚姻效力的关键。如果一方使用虚假信息进行婚姻登记,那么这段婚姻自始至终都是无效的。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男女双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来完成婚姻登记手续。有伪造、变造等行为,则这段婚姻就不具备法律效力。 郑刚妻子首次结婚时所使用的户籍信息为伪造,这意味着她的第一次婚姻从未被法律承认过。 当她与郑刚结婚时,实际上是第一次合法有效的婚姻,而不是重婚。这表明了确保婚姻登记过程中所有信息真实性的必要性。 如果妻子第一次登记时,使用的是自己真实的信息,那再和郑刚登记,就构成了重婚罪。 在郑刚知情的情况下,二人重新领证,他也会构成重婚罪,但如果妻子没有坦白,他毫不知情,即使和妻子领证,法院在审理时,也会酌情给予轻判。 事先能够咨询律师,或许就能了解到自己并未构成重婚罪的事实,从而避免不必要的刑事处罚。 依据《国家赔偿法》有关规定,当公民因法院判决错误等原因遭受非法限制或剥夺人身自由时,可以向国家申请赔偿。 郑刚因被误判重婚罪而服刑184天,最终被改判无罪后获得了国家赔偿,还对郑刚赔礼道歉,用公开的方式为其正名,消除负面影响。 郑刚妻子伪造证件和他人领证的情况,也是构成违法,会对她进行相应的处罚,这就算另一个案件了。 (来源:四川日报2024年11月28日关于《犯重婚罪男子被改判无罪获法院赔偿11万:其妻初婚违法不受保护》的报道) 文|百香果 编辑|百香果
福建,男子明知女友和别人领过证还执意结婚,几个月后感情破裂,男子以重婚罪为由投案
豌豆大说法
2024-11-28 11:5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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