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经理招聘女生做情人月薪13000##律师说法#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有人竟用招聘的方式为自己搞情人,并且明码标价。
立白科技集团一区域经理以招聘为由找情人。聊天截图显示,该经理介绍,所招岗位仅需挂职,不用来上班,“这个岗位归我管理,想通过这个挂职找个简单情人,不干涉彼此生活,一个月见2次左右即可。”
立白科技集团已回应称,经核查公司没有该工牌所反映的员工,怀疑该人冒用公司名义实施违法行为。
通过招聘条件要求招聘者成为情人,这种行为是违法的。立白科技集团的一个区域经理在招聘过程中,明确提出要找一位女性作为情人,并描述了工作性质和待遇,这种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法规中对于招聘行为的规范,尤其是在涉及性别歧视和性骚扰的情况下。
立白科技集团在接到相关反馈后,已经表示正在调查此事,并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这表明公司已经认识到该行为的严重性,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来纠正和防范此类违法行为。
总之,以招聘为名要求招聘者成为情人,无论出于何种目的和条件,都是违法的,并且违背了社会道德和职业伦理。如果遇到此类情况,应当积极举报并支持受害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外,假冒他人公司实施招聘属于诈骗行为,主要违反了我国《刑法》中关于诈骗罪的相关规定。根据《刑法》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如果假冒他人公司实施招聘,涉及到虚构该公司的名誉或信息,以此获取求职者的信任,从而达到非法占用求职者的时间或其他资源的目的,这种行为可能被视为诈骗。给求职者造成损失的,假冒者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受害者损失民事责任,以及可能面临的刑事处罚。
在法律上,这种行为被视为对他人信任的滥用,并且严重破坏了市场秩序和诚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