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底,小伙小郝(化名)在地铁站内扶助即将摔倒的69岁陈阿姨(化名),结果自己却因巨大的冲击力骨折。事后,小郝要求陈阿姨给予适当补偿,却遭到拒绝。近日,法院依法判决陈阿姨补偿小郝7000元,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参考信源:男子扶老人受伤要求补偿遭拒后起诉 法院判了!——2024年11月24日扬子晚报)
事情发生在2023年12月4日,小郝与陈阿姨共同乘坐某地铁站内上行自动扶梯。当时,地铁站内人潮涌动,小郝突然发现前方的陈阿姨身体摇晃,似乎要摔倒。出于本能反应,他毫不犹豫地伸出援手,想要扶住陈阿姨。然而,他没想到,陈阿姨的体重加上惯性,力量远超他的想象。在扶住陈阿姨的瞬间,他失去平衡,重重地摔倒在地,造成骨折。
周围的乘客见状,纷纷围了上来,有人拨打了120,有人帮小郝查看伤势。陈阿姨虽然没有摔倒,但也被吓得不轻。在确认陈阿姨没有受伤后,小郝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经诊断,他需要接受手术治疗。
然而,接下来的事情却让小郝更加心寒。在报警调取监控录像后,他联系了陈阿姨,希望她能给予适当的补偿。毕竟,自己的伤势是因为救她而造成的。但陈阿姨却一口回绝,甚至表示:“要不是你扶我,我根本就不会有事!现在你受伤了,凭什么要我赔钱?”
这番话让小郝彻底懵了,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见义勇为,反而要承担所有的后果。无奈之下,他将陈阿姨诉至法院。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小郝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虽然陈阿姨没有主动请求小郝救助,但在客观上受益于小郝的救助行为,且小郝的受伤与救助行为存在因果关系。最终,法院依法核定小郝各项实际损失后,判决陈阿姨补偿小郝7000元。
这一判决在网络上引发了热议。有人点赞法院的判决,认为这是对见义勇为的最好保护;也有人认为陈阿姨并非故意,不应该承担责任。但更多的网友表示,这个判决并非仅仅是为了补偿小郝的损失,更是为了维护社会公义,鼓励见义勇为的行为。
法官在判决中表示:“好人应有好报。”这一判决不仅维护了小郝的合法权益,更弘扬了社会正气,传递了正能量。它告诉我们,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应该得到全社会的尊重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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