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男子和朋友去钓鱼,意外在岸边捡到黄金表,询问朋友得知这只表30万,恰巧的

豌豆大说法 2024-11-22 00:35:09

山东,一男子和朋友去钓鱼,意外在岸边捡到黄金表,询问朋友得知这只表30万,恰巧的是,附近钓友刚好认识失主,网友:钓鱼佬除了鱼什么都能钓到!   近日,在山东省的黄河岸边发生了一件既温暖又令人惊讶的事情。一位名叫王明(化名)的普通钓鱼爱好者,见天气不错,像往常一样带着钓具和朋友来到了黄河边。   这里是他经常来的地方,是垂钓的好去处,可就在他准备去车上拿装备时,目光偶然落在了岸边的一块石头旁。   走近一看,竟是一块精致的手表,观其色泽,显然不是便宜的物品,王明决定尝试找到手表的主人。   回到家中,王明通过网络和社交平台发布了寻找失主的信息,并附上了手表的照片。   几天后,钓友群里传来了消息,对方表示自己认识失主。   经过一番沟通,两人约定在一个周末见面。见面时,失主对王明表达了深深的感激之情,并提出要给予一定的报酬以示感谢。   但王明婉拒了,他说:“这是我应该做的,谁捡到都会这么做。”   失主深受感动,不仅送给了王明一束鲜花,还特意制作了一面锦旗,上书“拾金不昧,品德高尚”。   此事迅速在网络上传开,网友们纷纷为王明点赞。   有人评论道:“在这个物质至上的时代,还能看到这样的人性光辉,真是难得。”   还有人调侃说:“看来钓鱼佬真的能钓到除了鱼之外的东西,这次钓到了一颗金子般的心!”   但也有网友提出了质疑,认为他只是担心表太值钱,装兜里的话会免费获得银手铐。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讲,如果王明未将捡到的30万物品归还,会受到什么处罚?   根据《民法典》第314条的规定,拾得遗失物的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王明在发现手表后,没有私自占有,而是通过网络和社交平台积极寻找失主,值得称赞。   当失主通过钓友群联系到王明后,王明并没有因为手表价值高昂而产生私心,而是毅然决然地将手表归还给失主。   这一举动不仅避免了潜在的法律风险,根据《刑法》第270条的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构成侵占罪。   虽然王明手中持有的手表价值不菲,但他并没有产生非法占有的意图,更没有采取任何隐瞒或转移的行为。因此,他的行为完全不构成侵占罪。   对于王明来说,那天在黄河岸边捡到的手表,无疑是一个意外的惊喜。但面对这块价值不菲的黄金表,他没有动私心,而是选择了归还,这一点值得称赞。   试想,如果他私自留下了这块表,即便得到了物质上的好处,心里却始终会有个疙瘩,也就是所谓的因果报应,总会担心哪天会被发现,影响到自己之后的生活。   对此,你怎么看?   (来源:观淄博;2024年11月7日关于《男子黄河边上钓鱼捡到一块表,联系失主归还后得知表价值30多万》的报道) 文|木南 编辑|木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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