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一女业主准备将空调外机装自家机位上,却被楼下住户霸占了,并告知女业主

豌豆大说法 2024-11-20 14:02:30

湖南娄底,一女业主准备将空调外机装自家机位上, 却被楼下住户霸占了,并告知女业主:可以往上装。岂料,当她安装好后,竟被楼上住户警告,要求立即拆除并赔偿损失11万。交涉无果后闹上法庭,法院对此判了!   近日,湖南省娄底市某高档住宅区内发生了一起邻里纠纷案件,最终闹上了法庭。   今年初春的时候,张女士(化名)搬进了自己新购的18层公寓,装修期间,她发现原本属于自家的空调外机预留位置竟然被17层的住户擅自占用。   张女士十分无语,随即联系了楼下邻居,希望对方能够挪走已安装的设备,但遭到了拒绝。   楼下住户不耐烦地表示:“下面五六层楼的业主都是这样装的,你也可以把你的空调装到上面一层去。”   无奈之下,张女士只好听从楼下的建议,将空调外机安装在了更高一层的位置。   然而,事情并没有因此结束。住在19楼的李女士(化名)搬进来以后,发现机位被占后,强烈要求她立即拆除空调外机,并声称因为这台机器影响了她家的采光和通风,要求赔偿11万余元。   面对突如其来的索赔要求,张女士感到十分困惑和愤怒。“我明明也是受害者,现在却成了被告。”她在接受采访时说道。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张女士决定将楼下的几层业主一起告上法庭,要求她们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相应损失。   那么,从法律角度上讲,该如何看待此事?   法庭上,三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张女士坚称自己并未侵犯他人权益,而王女士则提供了多份证据证明空调外机确实对其生活造成了影响。   此次事件中,张女士遇到的问题主要涉及两个层面:一是楼下住户非法占用她家的空调外机预留位置;二是楼上住户以影响其采光和通风为由要求拆除空调外机并赔偿损失。   对于楼下住户擅自占用张女士家空调外机预留位置的行为,《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和约定,合理利用相邻不动产,不得妨碍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正常生产和生活。   楼下住户的行为显然侵犯了张女士的合法权益,张女士有权要求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必要时可请求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至于楼上住户提出的要求,关键在于判断张女士安装空调外机是否真正对其造成了实质性损害。   如果张女士安装空调外机的行为确实严重影响了楼上住户的采光和通风,那么她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但是,这种影响是否达到了法律规定的“严重”程度,需要具体证据支持,比如专业的环境评估报告等。   考虑到张女士最初是被迫将空调外机安装在较高位置的情况,这表明她是出于无奈而非故意为之。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法院认为张女士的行为并未构成重大侵权,而楼上住户提出的赔偿金额过高,可能会酌情减少赔偿数额或者驳回不合理部分的诉求。   最终, 法院审理认为,张女士以及楼下15、16、17楼业主需拆除非法占用的空调外机,并由张女士向楼上业主李女士支付3000元作为补偿。   目前,各家外机虽然都恢复了原位,张女士却仍认为自己很冤枉,楼上楼下都装了,自己反而还要向楼上住户赔偿3000元,对于李女士的赔偿诉求表示很不理解。   对此,你怎么看?   (来源:潇湘晨报;2024年11月19日关于《娄底一业主将空调外机装到楼上机位,楼上起诉要求拆除并赔偿损失11万》的报道) 文|木南 编辑|木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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