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的2019年,有个哥们在地铁上看到一位美女,鼓起勇气去搭讪。两人聊得很嗨,后来就直接回家滚了床单。事后,这哥们给了美女1000块钱。不过,他还没尽兴,又跑到美女公司把她带出来继续翻云覆雨。美女觉得自己亏大了,一气之下报了警。 美女叫张某某,那哥们叫孙国星。 2019年6月19日晚上,张某某下班坐地铁,发现孙国星一直盯着她看。张某某以为他是新同事,就问他是不是。孙国星说不是,但觉得她眼熟,自己是学数据分析的,刚来北京找工作。 张某某一听是老乡,就加了微信,帮他问问公司有没有合适的工作。两人聊得挺投缘,张某某刚失恋,孙国星也表示想找个女朋友。地铁到站后,孙国星请张某某喝奶茶,还亲了她一下,张某某没拒绝。 晚上,孙国星想送张某某回家,还要求去她家坐坐。张某某同意让他送,但没让他进家门。孙国星死皮赖脸地要睡沙发,张某某心软答应了。结果半夜,孙国星摸上了床,两人发生了关系。 第二天,孙国星又来一发,还给了张某某1000块钱。张某某觉得自己太随便,就跟孙国星说以后别联系了。她把事情告诉妈妈,妈妈让她找孙国星带她去医院检查。 张某某联系孙国星,本想让他转账,结果孙国星跑到她公司,把她带到自己家,强迫她发生关系。张某某趁机逃跑并报警,孙国星被抓。 法院一审判孙国星4年有期徒刑,因为他2016年就因强奸罪坐过牢,这次又犯,所以要重罚。孙国星不服,上诉二审,但二审还是维持原判。 关于此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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