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昆明爆出“臭肉”丑闻的学校处理通告,网友很不满意,原因如下: 第一,通告里面说,长丰学校对食堂承包经营企业的经营资质审查及管理不到位,存在“以包代管”、“一包了之”的问题。看了整个通告最严厉的就是罚款了几百万,是不是有关部门也存在“以罚代管”。“一罚了之”的问题呢? 具体整改措施在哪里? 第二,长丰学校是一所私立学校,通告里面说,依法依规对长丰学校校长和学校法定代表人作出免职处理。对私营企业的法人进行免职?这个是什么样的神操作?恕我孤陋寡闻,第一次听到还有这样的处罚规定。 你要不就吊销他的营业执照,免职法人搞哪样!? 第三,对学校罚了10万,对承包食堂的公司没收违法所得46万元,并处以568万元处罚;对其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责令改正,并处以10万元处罚。这里一共罚款所得为634万,那么请问这些罚款用在什么地方,是不是会给学生一定的补偿?忙活半天,难道就是让有关部门得到了一笔罚款而已吗? 学生的罪都白遭了吗? 第四,目前已经对区教育体育局局长、区教育体育局分管副局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副局长作停职检查处理。停职不是撤职,具体要停多久,要达到一个什么样的条件才会恢复原职,通告没有说,相信有关部门不会把这个当儿戏。 第五,从头到尾,都没有看到对整件受影响最大的学生有什么样的安抚或者赔偿的描述,有关部门是不是感觉该学校的学生,吃了那么长时间的不合格食物,一点事没有还是怎么样。 还是觉得学生的健康可以自动忽略? 第六,没有人被抓,也没有人被控制,在整个过程中,作为校园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校长,把太极拳都打的冒烟了,到最后也是被责令撤职而已,私立学校的校长,东家不干区干西家就好。 这样的撤职能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第七,不知道昆明的天气现在怎么样,新鲜的猪肉在没有冷冻的环境里面放9.5个小时,会有什么样的气味产生?这个需要昆明当地的网友来解答了,还有就是通告说,冻肉的保质期是两年,也不是2015年生产的,而2015年只是企业的注册编号。 这个问题我也迷糊了,交给懂行的网友回答。 第八,这件事之所以会引起这么大的反应,是因为我们每个人都为人父母,都有自己的孩子,不希望这样的事情落到自己孩子头上,但是这样的事情只限于一所学校,一座城市吗? 光处理一所学校,一个学校饭堂的供应商就够了吗! #昆明通报“学校臭肉”:多人被处理#
对昆明爆出“臭肉”丑闻的学校处理通告,网友很不满意,原因如下: 第一,通告里面
有李就说事
2024-10-19 23:5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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