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广东一大学生因三证不全者被关入收容所,工作人员吩咐收容者的头头:“半个小时以后,狠狠地打!不要打头,不要打出血,打死也没事。”不久,他又被另一名工作人员用警棍殴打。 孙志刚刚来到广州不到20天,工作和生活都还没完全稳定下来,为了节省房租,他和几个同事一起合租了一个小房子,日子虽然紧张,但他觉得一切都在慢慢好起来。 那天晚上,他正准备去附近网吧上网,这时一辆警车缓缓停在了他的身旁,叫住了他:“身份证,暂住证带了吗?” 孙志刚一愣,手忙脚乱地翻着口袋,突然意识到身份证忘在了家里,暂住证还没办好。他解释道:“不好意思,身份证在家,我是刚来广州工作的,暂住证还在办。” 但对方没有理他的解释,将他带上了车,孙志刚有些慌了,他赶紧问:“我朋友就在附近,我打个电话让他送过来行吗?” 可对方冷冷地说:“没有证件就是‘三无人员’……” 孙志刚的同事和朋友很快得知了消息,他们急忙带来了他的身份证和工作证明,希望能让他早点出来,但这个要求被拒绝了。 孙志刚坐在审讯室里,心中充满了疑惑和不安,他并不是什么“三无人员”,为什么会被这样对待?但他的质疑和解释似乎都没有任何作用。 他第二天就被送到了收容遣送所,那时候的收容遣送制度已经实行了20多年,这一制度原本是为了管理城市中的流浪乞讨人员,但在实际执行中,很多无辜的外来务工人员也经常被当作“三无人员”收容。 孙志刚刚到收容所时,心里还抱着一丝希望,他想着身份一旦核实清楚,应该很快就能出去。可让他没想到的是这次他不仅没能走出去,反而一步步走向了死亡。 后来他被送到了救治站,虽然名字叫“救治站”,但这里并不是救人治病的地方,而是收容遣送制度的延伸。 所谓的“护工”不过是毫无护理资质的临时工,他们对待收治人员的态度极其恶劣,常常动辄打骂,这些人根本没有把收治人员当作病人,而是当作囚犯甚至奴隶来对待。 孙志刚的噩梦从他被分配到201房间开始,护工乔燕琴是这里的“头儿”,她对收治人员的生杀予夺大权在握。 孙志刚因为被莫名其妙关进来便大声向乔燕琴抱怨,甚至试图表明自己不是“三无人员”,希望她能帮忙联系外界。 但乔燕琴觉得孙志刚太“闹”,决定给他一个“教训”,“你们收拾收拾,这个小子太吵,送到206房间去,让那边的人好好‘照顾’他。”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几乎可以用“人间炼狱”来形容,孙志刚拼命挣扎试图求饶,但那几个人根本不听,反而打得更加起劲。 有人用脚踩在他的背上,还有人跳起来,狠狠地踩在他的胸口。孙志刚疼得大声喊叫,但房间的门紧闭着,外面的人根本听不到他的呼救声。 孙志刚几次昏过去又被泼醒,身上的伤痕越来越多,甚至血肉模糊。这样的暴力持续了整整一夜,直到第二天早上,孙志刚已经奄奄一息躺在地上再也动不了。 护士来查房的时候发现孙志刚已经失去了意识,她赶紧叫来了医生,但为时已晚。 孙志刚的家人赶到广州后,看到他的遗体时,发现他的背部、腿部、臀部等多处都有明显的外伤,他们心如刀割,立即开始了漫长的申诉之路。 2003年4月25日,《南方都市报》刊登了关于孙志刚案的深度报道,详细揭露了孙志刚在收治站内遭受非人待遇的真相,迅速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为什么一个有工作、有身份证的大学生,会因为没有暂住证而被送进收容所?为什么在一个以“救助”为名的地方,会发生如此残忍的暴力事件? 相关涉案人员立即被立案调查,孙志刚案的审判让那些暴徒和失职的警员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更值得关注的是,它直接推动了我国法律制度的一次重大变革。 2003年8月1日,新法正式实施,强调了救助的自愿性,取消了强制收容措施,从根本上杜绝了类似孙志刚案的悲剧再次发生。 (来自 夏雨,范常林,任明艳编著. 案例法理学[M]. 2020)
2003年,广东一大学生因三证不全者被关入收容所,工作人员吩咐收容者的头头:“半
百态人间如流水
2024-09-27 11:5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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