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爷爷去世未立遗嘱,女子继承房产,被告知需要出示太奶奶的死亡证明,女子说太奶

我天哥 2024-09-26 19:00:16

上海,爷爷去世未立遗嘱,女子继承房产,被告知需要出示太奶奶的死亡证明,女子说太奶奶1930年前,日本侵华之前就死了,去世近百年了,连户口都查不到,无法提供,公证处表示没有死亡证明就办理不了遗产继承公正,房产中心表示没有遗产公正不能更名。

2023年,对凌女士来说,是充满悲伤的一年。父亲的突然离世,让她悲痛欲绝。然而,生活的考验远不止于此,为了继承父亲留下的房产,她踏上了一条漫长而荒诞的证明之路。

这套位于上海四川南路44弄的房子,是凌女士一家在2000年购买的售后公房,房产证上写着爷爷、父母和她,四个人的名字。2002年奶奶去世,2017年爷爷去世,2023年父亲也走了,如今只剩下凌女士和母亲两人相依为命。

2024年初,凌女士和母亲开始着手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她们先找到了父亲的兄弟姐妹,大家都表示放弃继承。事情似乎进展顺利,可到了房产交易中心,却被告知需要办理遗产继承公证。

到了公证处,工作人员的一番话,让凌女士如同坠入冰窟。“因为房子是在你奶奶去世前购买的,所以你爷爷的产权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你奶奶的父母、配偶、子女都是第一继承人。”

“我奶奶的兄弟姐妹都已经放弃继承了,这还需要我奶奶父母的死亡证明吗?”凌女士不解地问道。

工作人员不耐烦地解释道:“虽然你奶奶的子女都放弃了继承,但我们还需要确认你奶奶的父母是否比你奶奶先去世。如果他们在你奶奶之后去世,他们也有继承权。”

凌女士的脑子嗡嗡作响,奶奶的父母,也就是她的太爷爷太奶奶,去世都快一百年了,这上哪儿去找他们的死亡证明啊?!

“这……这怎么可能找得到?他们那时候可能连出生证明都没有吧?”凌女士的声音都有些颤抖了。

工作人员依旧面无表情:“这是规定,我们也没办法。你去查查你奶奶的户籍资料或者人事档案,或许能找到一些线索。”

凌女士仿佛掉进了一个巨大的漩涡,她开始了漫长而绝望的寻找之旅。她先去了户籍所在地的龙华派出所,然后又去了奶奶曾经迁出户口的徐家汇派出所和最早登记户口的甘泉路派出所,但翻遍了所有的档案,只找到了爷爷奶奶和他们七个子女的户籍信息,根本没有太爷爷太奶奶的任何记录。

希望破灭,凌女士又把希望寄托在奶奶的人事档案上。几经周折,她联系上了奶奶曾经工作过的上海精新仪器厂的退管会,得到的却是工厂早已倒闭,档案不知去向的消息。 一次次的希望,又一次次的失望,凌女士身心俱疲,几乎要放弃了。

咨询律师后,律师建议她走诉讼程序,由法院来确认遗产继承份额。但即使通过诉讼,也需要所有继承人承诺没有其他继承人,才能最终判决。而一旦将来出现新的继承人,对方仍然可以申请法院再审。

这条路,依然充满着不确定性。 凌女士陷入了深深的绝望,她不明白,为什么继承父母的房产,会变得如此艰难?难道法律就是这样冰冷无情,不近人情吗?难道她要为了那根本不可能找到的死亡证明,放弃自己应得的遗产吗?

她看着手中的房产证,上面写着爷爷、父母和她的名字,那是她家的回忆,也是她对未来的希望。可现在,这希望,却变得如此渺茫。

她感到无比的无力和愤怒,她想大声质问公证处:你们的规定,究竟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公正,还是为了刁难我们这些普通百姓?你们的良心,不会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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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用户17xxx85

用户17xxx85

2
2024-09-26 21:25

只要一视同仁就没什么问题?

红旗~~ 回复 09-26 21:59
问题是狗都是对着人吠

我天哥

我天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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